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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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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辽地税函[2010]137号 |
文件名: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地税函[2010]13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0-06-2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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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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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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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辽地税函[2010]13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辽地税函[2010]137号
全文有效
2010年6月21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新成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7月1日起,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在开展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时统一使用《保险业专用发票》(微机版)。
二、《保险业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
三、《保险业专用发票》套印“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按自用发票管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每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印制计划。
四、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使用的《保险业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221XXXX348XX。
五、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具发票的软件,应满足《关于自开微机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7]47号)相关规定。
六、各市局要做好对该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的发票管理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和监督发票的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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