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新印章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新印章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10日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新印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5号),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业务办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决定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正式启用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新印章(印模附后),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办税服务厅原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税收业务新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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