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89
  • Tax100会员 33673
查看: 510|回复: 0

[案例]130005730 生产性出口企业发生跨年度出口货物退运,是否应补缴免抵退税款?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6-28 11: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产性出口企业发生跨年度出口货物退运,是否应补缴免抵退税款?
[案例]1300057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11号)第四点规定,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补缴税款。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