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小麦后的麸皮是否属于“单一大宗饲料”可免税?
[案例]13000229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2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 免税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 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糠麸是指稻、麦、谷子等作物子实脱下来的皮或壳,以及小麦等作物磨成面筛过后剩下的表皮和碎屑。 所以,如果贵公司加工后的糠麸作为饲料销售,则应当属于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产品范围,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