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列名的中国产物品指的是什么?
[案例]130006152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非中国公民且不在中国永久居住的行政技术人员在华购买的物品和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予以退还增值说。 享受退税的物品及劳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且购买物品和劳务的单张发票金额合计等于或高于800元人民币的物品及劳务。 申报退税的自来水、电、煤气、暖气的发票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发票无最低限额要求。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