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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地税所[2008]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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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津地税所[2008]9号
文件名: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地税所[2008]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3-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9号
  全文有效
  2008年3月14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22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目前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全面做好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力争在申报期内达到预期效果,全市地税系统税务干部要齐心协力,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前,迎难而上,鼓干劲、不松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申报期最后10多天,打好攻坚战,确保完成总局布置的任务。
  二、层层分解,将任务指标落实到人,在有限时间内,取得最大工作成果。各地税局要集中人力,对金融、保险、房地产、医院、高校等高收入行业和律师、私营企业主、合伙人等个人投资者、自由职业者加大工作力度。要面对压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多方掌控的信息,对管辖企业再次重中选重,对已掌握情况的纳税人直接通知申报或约谈。调整工作分工,抽调大量人力,把任务指标分解到人,重点企业由分管局长亲自抓,并按行业和企业进行考核。采取局长包片、所长包所,干部包户,入一户、清一户,全程跟踪负责等硬性责任考核措施,以保证申报工作全面铺开,不留死角。
  三、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高潮。各地税局要重点宣传税务机关保密承诺和在申报期申报优惠政策,以及不按期申报处罚措施和申报期后税务机关采取的稽查措施,同时各地税局利用本区有线电视每天播放滚动申报提示,把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四、制定应急措施,做好纳税服务。针对一部分纳税人的等待观望心理,造成申报后期出现集中申报情况,为做好纳税服务,各地税局要在保证多种申报方式顺畅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疏导。委托单位集中申报的由税务部门上门受理;在申报厅增设申报窗口,为纳税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窗式"服务,对有顾虑的纳税人可开设单独房间受理;天津市财税网24小时受理申报,保证网络通畅;各地税局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或周六、日加班办公,接待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的纳税人。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严肃纪律,按照市局统一制定的保密规定,做好为纳税人纳税信息保密工作。
  五、4月10日前,各地税局要将本单位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材料,按国税函[2008]226号两个附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上报市局所得税处。
  六、申报期结束后,各地税局对虽经税务机关多次催报仍拒不履行自行申报义务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处罚规定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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