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省财税经济关系聚类分析二:分类特征
一、聚类基本情况 表1:模糊聚类分布情况
二、分类特征 第1类(0.3≤λ<0.4) 第1类含北京、上海2个地区,从行政区划特点看都是直辖市。表2:第1类地区数据(0.3≤λ<0.4)
从财税经济指标看,特征如下:GDP均值达3.7万亿元,在4个直辖市中是最高的;人均财政收入较高,均值达2.7万元,财政自给率极高,均值达84%;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均值234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值70833元,人均消费支出均值40720元,消费收入占比最低,只有57.49%。北京和上海虽然以各项指标较高聚为一类,但仔细比较两者数据可知,上海的分配关系更好的兼顾了政府收入和居民收入。虽然上海的GDP比北京的GDP仅仅多出7.2%,但由于上海预算收入负担率高,使上海的财政预算收入比北京高出28.55%,促成上海人均财政预算收入也高于北京14%。上海比北京不仅人均财政预算收入高,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比北京高出4%,说明较高的财政预算收入负担率并没有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
第2类(0.5≤λ<0.6) 第2类含江苏、浙江、广东、天津和西藏5个地区。按聚类特征值细分,又可分为3个组,其中江苏、浙江和广东为一组,天津和西藏各自独立成组。 从地理位置看,除西藏外,其他4个地区明显地分布于我国的东南沿海。表3:第2类地区数据(0.5≤λ<0.6)
从财税经济指标看,特征如下:第1组GDP均值达9.3万亿元,在各分类中排第一;人均财政收入较高,均值达11611元,财政自给率较高,均值达71%;最低工资标准偏上,均值2043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值45602元,人均消费支出均值28671元,消费收入占比偏低,只有62.87%。
江苏、浙江和广东3省相比,虽然浙江省的经济总量、财政预算收入总量都低江苏和广东不少,但由于浙江省人口少,所以反而浙江的人均财政预算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均高于江苏和广东两省。3个省相比,浙江省的预算收入负担率并不低,但并未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在3者中居首。江苏省预算收入负担率不高,但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未提上来。数据显示,浙江的分配关系兼顾了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江苏的分配关系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两者均偏低。
天津进入第2类,主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财政收入、最低工资标准与第1组相近。而GDP、一般预算总收入和财政供给率都要低一个档次。
西藏比较特殊,虽然预算收入负担率与本类中各地相近,但人均预算支出最高,达62985,远大于财政收入,由此财政自给率只有10.01%,为各地最低,体现为中央转移支付扶持基础发展的特殊建设时期。
第3类(0.6≤λ<0.7) 第3类有13个地区,从地理位置看分散于华北、华东、中南及西南,根据聚类特征值分布又可细分为5个组。其中:山东独立为一组;海南、青海和宁夏3个地区为一组;河北、河南和四川3个地区为一组;安徽、福建、湖北和湖南4个地区为一组;山西和内蒙为一组。
表4.1:第3类地区数据(0.6≤λ<0.7)
聚类独立的山东,从财税经济指标看,GDP仅次于广东和江苏排第三位,但财政收入与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人均工资标准、财政自给率等诸多指标均低于第2类第1组,未能与这些经济大省归为一类。
第3类第2组的特点,经济总量小,GDP小于6000亿元,尚不足经济发达省份的财政收入;财政自给率偏低,均值只有28%。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消费收入比较高,达70.50%。第2组的海南、青海和宁夏3个省份相比,海南的优势又略强一些,GDP、财政预算收入和人均财政预算收入都有明显的优势,但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和最低工资标准三者相近。
表4.2:第3类地区数据(0.6≤λ<0.7)
第3类的3、4、5组的经济总量依次减少,GDP均值分别为4.6、4.2和1.8万亿元;相应的财政收入也依次减少,均值分别为4080、2954和2174亿元,但是受人口因素的影响人均财政收入分组均值呈现依次提高的局面,分别为4811、5347和7118元,而且各组的财政自给率相近,在40~42%之间;最低工资标准各组均值依次为1860、1700、1730元,但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出依次提高的反转,分组均值分别为26156、30642和28356元,消费收入占比分组均值依次为68.77%、68.74%和66.43%。
第2组和第3组的预算收入负担率相近,均值12%;第3组和第4组的预算收入负担率依次降低,均值分别为9%和7%。第4组的预算收入负担率在各类、组中最低。
第4类(0.7≤λ<0.8) 第4类有11个地区,从地理位置看,除江西外,其他10个地区明显地分布于我国的东、西两端,包括东北3省和西南、西北的7个省份。根据聚类特征值分布又可细分为3个组。其中:辽宁和新疆为一组;吉林、黑龙江和甘肃3个省为一组;江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和陕西6个省份为一组。
表5.1:第4类地区数据(0.7≤λ<0.8)
从财税经济指标看其特征如下:3个组的GDP均值处在近1.1万亿元到2.3万亿元之间;财政预算收入偏低,各组均值依次为2067、1038和2080亿元;人均财政预算收入依次5978、3470和5109元;财政自给率较低,分组均值依次只有36%、23%和35%;最低工资标准偏下,分组均值依次为1815、1693和1758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分组均值依次为28292、23663和25787元,人均消费支出分组均值依次为18592、16850和17512元,消费收入占比分组均值依次为65.71%、71.21%和67.91%。 第2组的消费收入占比高达71.21%,在各类、组中最高。表5.2:第4类地区数据(0.7≤λ<0.8)
聚类分析结论与建议详见下期分析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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