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6]10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6]105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区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达到以票管税、减少税款流失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经反复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后,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