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社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55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集中三个月时间,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推行,政府组织实施,为解决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退出或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后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率还不高,社会保险欠缴现象比较严重。随着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日益增大,各级财政的社会保障负担也将越来越重。为此,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已成为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和迫切的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经济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从业人员,都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各级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纳入医疗、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各级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任何地方不得以不参保、不缴费或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
(二)此次集中开展扩面征缴工作,主要解决社会保险应保未保、申报不实和欠费不交的问题。重点扩面工作对象为: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已参保单位中的未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用人单位,以及拖欠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的用人单位。
(三)通过扩面征缴攻坚战,摸清各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做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工作,强化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社会保险意识,逐步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参保缴费行为
(一)全面摸清底数。组织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分区域、进社区、入单位、进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清理,建立基本台帐。要以工商注册或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库。要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库为基础,全面比对用人单位参保项目、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数据。
(二)强化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所有用人单位统一编制社会保险号,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新设立、未参保、只参加部分险种、未全员参保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限内仍不参保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根据其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地税部门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情况依法征收。
(三)依法抓好社会保险核定。从2008年起,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年度统一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除政策规定外,同一缴费个人只能申报1个缴费工资基数,各险种参保人数必须一致。用人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对经催办仍不按时申报核定缴费的用人单位,可按其上次缴费额的110%核定应缴费额。
(四)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地税部门要强化缴费人户籍管理,建立费源册籍,掌握缴费信息。地税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进行全额征缴,不得减免。要实行用人单位自觉缴费与督促催缴、缴费检查与税务稽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征缴率。所有用人单位用工,一律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费社会保险费,否则,一经查实,除补缴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的差额外,还要对用人单位依法处罚。
(五)分类处理清理社会保险欠费。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要组织专班,对欠费单位逐户清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欠费企业中,对已破产关闭、撤销、解散或“三无”(无办公地址、无工作人员、无生产经营活动)等用人单位,清理汇总后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暂无能力缴费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缓缴协议,明确欠费补缴计划;对有缴费能力或部分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下达《欠费催缴通知书》,督促补缴到位;对恶意欠费的用人单位,采取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限期缴费。
四、加强领导,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提供有效组织保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调整充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扩面征缴工作牵头抓总,统一协调,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若干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市直和城区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工商、安全生产、工会等部门和组织抽调部分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打好此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
(二)建立督办通报制度。要建立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关问题,互通情况。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要定期召开社会保险例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同时,每月对各县(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情况予以通报。
(三)强化部门联动。健全政府主导、劳动保障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督促指导和基础管理责任,加大扩面和统一申报核定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实行“一票征缴”,提高征缴率,确保应收尽收。工商、税务、安监部门在办理工商年检、核发税务发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先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保缴费情况,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审核和监督。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对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建筑企业,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取消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公安部门要提供外来人员有关资料,督促流动就业人员参保。司法部门要及时受理扩面征缴强制执行申请并负责执行。审计部门要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审计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在参与职工管理、推行集体合同协商制度中,要把职工参保作为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宣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重大意义。
(四)建立激励机制。各级要足额安排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提供必要的场地、交通条件,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奖励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
(五)广泛宣传动员。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讲究方法,结合实际,深入街道、社区、厂矿企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专栏,宣讲社会保险知识,解答劳动保障政策,答疑释惑;利用网络查询、电话咨询、缴费公示等多项服务,接受举报投诉和监督。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交流推广,相互借鉴。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对用工不参保、隐瞒缴费工资基数、拖欠社会保险费额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强制核定、强制征缴,严肃处理。
附件:黄石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黄石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柯 俊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乔昌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伏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从山 市法院副院长
黄辉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 琛 市经委副主任
张路元 市建管委副主任
杨自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祥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跃进 市人事局副局长
肖耀林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鲍贤咏 市审计局副局长
高 斌 市国资委副主任
徐天刚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管其伟 市规划局副书记
周国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宛 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平祥仁 人行黄石中心支行副行长
曹淑明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伏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