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文昌税告 〔2020〕3 号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文昌税告 〔2020〕3 号
全文有效
2020.4.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2020年04月10日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 文书字轨
|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自然人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现居住地地址
| 1
| 文昌税 委 〔2020〕 50 号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公司
| 13976661601
| 云天冠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119号旭日大厦411室
| 1397666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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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
| 2020-02-01
| 2020-12-31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 按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的3%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缴增值税税额的5%征收,教育费附加 按实缴增值税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缴增值税税额的2%征收
| 2
| 文昌税 委 〔2020〕 49 号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公司
| 13907582902
| 汪鹏
| 文昌市文城镇云逸路2-3
| 1390758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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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
| 2020-01-01
| 2020-12-31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 按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的3%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缴增值税税额的5%征收,教育费附加 按实缴增值税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缴增值税税额的2%征收
| 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0日
| 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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