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2
  • Tax100会员 33737
查看: 585|回复: 0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5号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7-27 13: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5号
文件名: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5号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6-07-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5号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16-07-29
  为规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茂国税函〔2011〕205号)。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6-08-05
  来源: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以下简称《征管规范》)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以下简称《纳服规范》),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茂国税函〔2011〕205号),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的资料需严格按《征管规范》和《纳服规范》的规定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