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7
  • Tax100会员 33656
查看: 523|回复: 0

[案例]130002179 药品过期是否属正常损失?报损时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6-30 10: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药品过期是否属正常损失?报损时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案例]1300021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纳税人生产或购入在货物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超过有效(保质)期无法进行正常销售,需作销毁处理的,可视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损失,不纳入非正常损失的界定范围。 您的情况是否属于正常损失无需进项转出应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判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