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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财税[2018]123号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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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4944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文件编号: 财税[2018]12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财税[2018]123号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0-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本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四、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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