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长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通知
湘财税[2019]9号
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执行二套房契税优惠政策的请示》(长财预〔2019〕38号),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一城一策”工作试点,经研究,现就调整长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长沙市范围内停止执行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本通知自2019年4月22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