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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餐饮店拆分隐匿经营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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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餐饮店拆分隐匿经营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研判及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了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拆分隐匿经营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经查,该餐饮店实际控制人易某通过在同一经营地址注册两家个体工商户拆分、隐匿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费减免政策,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42.13万元。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及实际控制人易某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36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拆分、隐匿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处。为营造良好税收营商法治环境,税务部门将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依法严肃查处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一址两店偷税被追罚——揭秘株洲市一起餐饮店拆分隐匿经营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研判及相关线索,依法查处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拆分经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及实际控制人易某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36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网红餐饮店的申报纳税与实际经营存在反差
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风险管理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作为庭院餐饮的网红品牌“湘畔隐溪”引入株洲,凭借着诗画般的就餐氛围,在当地掀起一股庭院风餐饮热潮,然而该店登记的注册地址与原汁原味农庄地址基本相同,且均为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2023年两年间,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与原汁原味农庄申报的应税收入均未超过500万元,并分别申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涉嫌违法拆分、隐匿应税收入。

实地检查,发现一址两店秘密
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深入研判案情后实施立案检查。检查人员通过外围调查,发现注册地址周围200米仅有一个名为“隐溪别院原生态餐厅”小院。为尽量降低税务检查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检查人员将进户时间选在店面歇业的下午两点。两组检查人员同时进入,向店内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核对具体门牌地址,要求配合检查。检查人员在店内发现了原汁原味农庄的营业执照、公章,从收银机系统当场调取并打印了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的全渠道收银数据。

真相大白,餐饮店接受处罚
经检查人员说理式执法,该餐饮店实际控制人易某表示,2016年利用自家房屋开办原汁原味农庄饭店,2021年引进“隐溪”品牌,在对原饭店全面装修、提质改造后重新开业。易某承认原汁原味饭店未办理注销登记,两个饭店为同一个经营者、同一地址、使用一个收银系统,实际为“一套人马、两块招牌”的同一家餐饮实体店。
根据案情,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将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与原汁原味饭店涉税收入并案处理。经查实,两家餐饮店于2022年、2023年累计拆分隐匿收入567万元,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11.21万元,实际控制人易某少缴个人所得税30.92万元。
针对湘畔隐溪别院餐饮店以及实际控制人易某的税收违法行为,株洲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将其定性为偷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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