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0
  • Tax100会员 32007
查看: 599|回复: 11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2025-1-23 14: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6/05/ARTI1338865346936692.s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600人(出席开幕式1545人),候补代表160人(出席开幕式145人),代表着全国3965万党员。

  自从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艰苦努力,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并且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的重大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为了总结过去6年的历史性胜利,进一步肃清十年内乱所遗留的消极后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确定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1)审议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确定党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纲领;(2)审议和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3)按照新党章的规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

  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共分6个部分:(1)历史性的转变和新的伟大任务;(2)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3)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5)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6)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报告系统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取得的经验,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这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报告从经济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仍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左”的错误,吸收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并根据新时期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选出了由210名中央委员和138名候补中央委员所组成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同时选出了由172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132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先念致闭幕词,号召全党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一步一步地达到我们的伟大目标。

  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 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




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

(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9/27/ARTI1348710255841791.shtml

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现在开幕。

  我们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审议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确定党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纲领;(二)审议和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三)按照新的党章的规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完成这次代表大会的任务,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就会更加明确,党的建设就能够更加适合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党的最高领导层就能够实现新老合作和交替,成为更加朝气蓬勃的战斗指挥部。

  回顾党的历史,这次代表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

  一九四五年在毛泽东同志主持下召开的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建党以后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最重要的一次代表大会。那次大会总结了我国民主革命二十多年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制定了正确的纲领和策略,克服了党内的错误思想,使全党的认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达到了全党的空前团结。那次代表大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一九五六年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分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形势,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当时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八大以后,我们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许多成就,同时也遭到了严重挫折。

  现在这次代表大会和八大时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正如七大以前,民主革命二十多年的曲折发展,教育全党掌握了我国民主革命的规律一样,八大以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二十多年的曲折发展也深刻地教育了全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中恢复了正确的政策,并且研究新情况、新经验,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正确政策。和八大的时候比较,现在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深刻得多了,经验丰富得多了,贯彻执行我们的正确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大加强了。我们有充分的根据相信,这次代表大会制定的正确的纲领,一定能够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使我们党兴旺发达,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使我们的国家和各民族兴旺发达。

  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同时,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八十年代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上的重要年代。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这三大任务中,核心是经济建设,它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今后一个长时期,至少是到本世纪末的近二十年内,我们要抓紧四件工作: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在认真学习新党章的基础上,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这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的保证。

  我们党现在已经是一个拥有三千九百万党员、领导着全国政权的大党。但在全国人民中,共产党员始终只占少数。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这里,我代表我们党,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辛勤劳动的全国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保卫祖国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钢铁长城中国人民解放军,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在这里,我代表我们党,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党的事业得到了全世界进步人士和友好国家的支持和援助。在这里,我代表我们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一定要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加强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加强同全世界人民的团结,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推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奋斗。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通过)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9/27/ARTI1348713828318570.s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批准胡耀邦同志代表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大会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正确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大会认为,报告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正确纲领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应当成为今后党的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从党的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全党要力争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的根本好转。为此,必须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特别是要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一切严重犯罪活动;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大会号召,全党同志在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振奋精神,坚韧不拔,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胡耀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9/27/ARTI1348712095996447.shtml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
胡耀邦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作报告。
  一、历史性的转变和新的伟大任务
  自从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艰苦努力,我们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的重大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
  这次代表大会的使命,就是要通过对过去六年历史性胜利的总结,为进一步肃清十年内乱所遗留的消极后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确定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坚决相信,这次代表大会一定能够把这个历史的重任担当起来。
  历史性伟大转变的胜利实现,有哪些主要标志呢?
  我们在思想上坚决冲破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严重束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各个工作领域获得了生气勃勃的创造力量。我们恢复了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我们结束了长时期的社会动乱,实现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正在逐步健全,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关系重新获得加强,爱国统一战线有了进一步的扩大。由于出现了这样的政治局面,现在是建国以来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
  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得到了调整、整顿和加强。从总体上看,党和国家各级组织的领导权已经基本上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干部手中。
  我们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了经济建设上来,坚决清除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认真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正确方针。现在我国经济已经渡过最困难的时期,走上了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
  我们的教育科学文化工作正在走上正轨并得到一定的发展,呈现出初步的繁荣景象。党同知识分子的关系,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这三支基本社会力量相互间的团结状况,现在也比较良好。
  我们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作了重大的努力。人民解放军在加强军事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在改进军政军民关系方面,在守卫边境、保卫祖国安全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军队的军事素质和政治素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了新的提高。
  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完成历史性伟大转变的过程中,本身也经受了考验和改造。党为端正党风作了大量工作,逐步恢复优良传统,正在斗争中锻炼得更加成熟和坚强。
  回顾过去六年的战斗历程,我们走过的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十年内乱给党和国家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创伤。胜利是来之不易的,是党中央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克服了种种巨大困难以后才取得的。
  “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影响很深广,危害很严重。在深入揭发批判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同时,必须对“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进行全面清理。这就不能不涉及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作出了不朽的伟大贡献,因而他在党和人民中长期享有并且今后仍将享有崇高的威望。对于我们党的错误,包括毛泽东同志所犯的错误在内,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勇气进行自我批评,能不能历史地、正确地进行这种自我批评,是能否拨乱反正的关键问题。刚刚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时候,我们党对全面清理“左”倾错误的思想准备还很不够,加上当时党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继续犯着“左”的错误,这就使得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两年间,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是非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拨乱反正呈现徘徊局面。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重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这对于动员群众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次大会的政治报告仍然肯定“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这就起了严重阻挠拨乱反正的消极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历史功绩,就在于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此后,党从各个方面深入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地阐述了许多从实践中提出的有关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胜利地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党依靠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集体智慧,既对多年来的“左”倾错误和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作了科学的分析和批判,又坚决地维护了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维护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真理和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这样做的结果,既分清了是非,又加强了团结,为各项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力求符合客观实际,防止在注意一种错误倾向的时候忽视另一种错误倾向。在历史大转变的时刻,由于旧思想、旧习惯的严重影响,由于对新事物缺乏经验,加上其他社会政治因素的作用,人们思想上的片面性是很容易发生的。近几年来,对党的解放思想的方针,对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对社会主义现阶段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等重大原则问题,在一部分党员和党的干部中出现过不同倾向的错误认识。有些同志不能完全摆脱过去“左”倾错误的影响,有意无意地要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老路上去。另外一些同志则偏离马克思主义的轨道,发展到了怀疑甚至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地步。党在这些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坚定的立场,及时地正确地开展了反对“左”和右的倾向的两条战线的思想斗争。党中央一方面系统地清理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即还要实行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的错误理论,防止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继续发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恢复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另一方面,重申以坚持党的领导为中心的四项基本原则,批评和制止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并对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犯罪活动进行坚决的打击。在处理许多实际问题的时候,都尽力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办事。因此,我们才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许多相当复杂的思想问题和社会政治矛盾处理得比较妥善。
  在经历了十年内乱之后,积累的问题非常之多,应兴应革的事项头绪纷繁,新的工作的开展又不可避免地要遇到新的问题。这就要求党分别轻重缓急,有秩序地进行工作,逐步解决各种问题。拿经济工作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抓住农业这一环,着重克服过去指导上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恢复和扩大农村社队的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市贸易,逐步实行各种形式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同时提高了粮食和其他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随后又解决了多种经营的方针问题,从而使农业面貌很快发生显著变化,由原来的停滞不前变得欣欣向荣。广大农民多年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高兴过。这对于带动整个经济形势以至政治形势的好转,都起了重大作用。随着农业状况的改善,又在调整工业结构中着重解决轻重工业的比例失调问题,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使轻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在这同时,还调整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压缩了过大的基本建设规模。这样就既改善了国民经济的内部比例,也改善了人民生活。解决别的方面的问题,基本上也是采取这种抓住中心环节以带动其他的方法。
  党所以能取得上述许多方面的胜利,归根到底,是由于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科学原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科学原理。事实不正是这样的吗?党坚决相信人民,依靠人民,顺应了人民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人民对党寄以很高的希望。人民要求拨乱反正,要求安定团结,要求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党正是集中了人民的意志,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把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重新引上康庄大道。人民对党的信任和支持,是我们的事业能够不断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
  当我们回顾过去六年的战斗历程的时候,很自然地会想起党领导中国民主革命期间发生过的两次历史性转变,一次是由北伐战争的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的兴起,一次是由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到抗日战争的兴起。在那两次转变中,当党和人民的力量遭到惨重损失,革命陷于危机的时候,国内外敌人都曾认定我们必将彻底失败,我们自己队伍里也曾有不少人动摇悲观。但是,党并没有被巨大的困难所压倒。在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物领导下,党以超乎寻常的革命胆略和革命毅力,顽强地继续战斗,独创性地寻求适合中国特点的革命道路,终于扭转危险的形势,使革命事业获得新生,开创了胜利发展的新局面。
  这一次转变,与过去那两次相比,历史条件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党已经是全国政权的领导核心,我们国家已经经过长时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人民的力量比过去革命战争时期强大得多。社会主义事业虽然由于“文化大革命”而受到巨大损失,但仍具有不可战胜的强大生命力。我们虽然失去了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刘少奇同志、朱德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但是还有同他们并肩战斗过的许多老革命家作为中流砥柱,还有受过革命战争考验的许多老同志和建国以后锻炼成长的大批中青年同志作为中坚力量。在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全党上下的紧张努力,经过全党同志同全国亿万人民的团结战斗,我们终于实现了又一次历史性的伟大转变。
  同志们!我们在过去六年中取得的伟大胜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不仅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胜利,而且必须看到,我们党的工作还有不少缺点,还有很多困难,还有种种不如人意的地方。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振奋革命精神,埋头苦干,为夺取新的更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我们要根据上述总任务的要求,从当前实际出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继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认真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争取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在这同时,我们要同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全体爱国人民一道,努力促进祖国统一的大业。我们还要同全世界人民一道,继续为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和维护世界和平而斗争。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全面开创新局面的伟大任务。
  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
  在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各项任务中,首要的任务是把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继续推向前进。为此,党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正确方针。
  从一九八一年到本世纪末的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即由一九八○年的七千一百亿元增加到二○○○年的二万八千亿元左右。实现了这个目标,我国国民收入总额和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将居于世界前列,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过程将取得重大进展,城乡人民的收入将成倍增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可以达到小康水平。到那个时候,我国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但同现在相比,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将大为增强。只要我们积极奋斗,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个宏伟的战略目标是能够达到的。
  通观全局,为实现上述经济发展目标,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农业问题,能源、交通问题和教育、科学问题。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只要农业上去了,其他事情就比较好办了。目前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都比较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薄弱,特别是人多耕地少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今后必须在坚决控制人口增长、坚决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同时,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行科学种田,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经济作物,并且全面发展林、牧、副、渔各业,以满足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需要。
  当前能源和交通的紧张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几年,我国能源生产的发展放慢了一些,而能源的浪费仍然十分严重。交通运输的能力同运输量增长的需要很不适应,邮电通讯设施也很落后。要保证国民经济以一定的速度向前发展,必须加强能源开发,大力节约能源消耗,同时大力加强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的建设。
  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落后,大批职工缺乏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工人和科学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今后必须有计划地推进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推广各种已有的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成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必须加强应用科学的研究,重视基础科学的研究,并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对关键性的科研项目进行“攻关”;必须加强经济科学和管理科学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水平和企业事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必须大力普及初等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包括干部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扫除文盲在内的城乡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总之,在今后二十年内,一定要牢牢抓住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这几个根本环节,把它们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把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促进消费品生产的较快增长,带动整个工业和其他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的改善。
  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到本世纪末,必须力争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我国人口现在正值生育高峰,人口增长过快,不但将影响人均收入的提高,而且粮食和住宅的供应、教育和劳动就业需要的满足,都将成为严重的问题,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的安定。所以计划生育工作千万不能放松,特别是在农村。对农民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只要我们的工作做好了,控制人口的目的是能够达到的。
  为了实现二十年的奋斗目标,在战略部署上要分两步走: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十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这是党中央全面分析了我国经济情况和发展趋势之后作出的重要决策。
  这几年来,国民经济在调整中仍然持续增长,成绩是很大的。但是,许多方面的经济效益还很差,生产、建设、流通领域中的浪费现象还十分惊人。单位社会产品所消耗的物资、工业企业的资金利润率、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等,都还没有达到历史上的最好纪录。其原因除了某些不可比的客观因素以外,主要是过去“左”倾错误所导致的企业盲目发展、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有缺陷、经营管理混乱和生产技术落后。一九八二年由于强调经济效益,情况开始有某些好转。但是,长期积累的这许多问题,不可能在短期间完全得到解决。在确定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这种基本性的状况。
  在一九八一年到一九八五年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要集中主要力量进行各方面经济结构的调整,进行现有企业的整顿、改组和联合,有重点地开展企业的技术改造,同时要巩固和完善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已经实行的初步改革,抓紧制订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在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年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广泛进行企业的技术改造,逐步展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时继续完成企业组织结构和各方面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在八十年代,还必须在能源、交通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基本建设,和一系列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因此,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可能很快。但是,只要我们切实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就可以把历史遗留的问题解决好,并且为后十年的经济增长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九十年代我国经济将全面高涨,发展速度肯定会比八十年代高得多。把这样的战略部署向人民群众进行充分的宣传解释,人民就会更加看清楚我们的光明前途,鼓起更大的干劲去迎接新的经济振兴时期的到来。
  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我们将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我们说在这个期间要争取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就是要按照上述战略部署,做到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巩固地保持财政基本平衡、信贷基本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很明显,做好这五年的经济工作,对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在全部经济工作中,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条经济建设方针,特别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重要原则问题。
  首先,关于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的问题。
  要实现今后二十年的战略目标,必须由国家集中必要的资金,分清轻重缓急,进行重点建设。为此,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使国民收入有较快的增长,同时要改变资金过于分散的现象。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家的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急需进行的重点建设缺乏资金;另一方面,地方、企业自有资金增加较多,用来进行了不少就当地看来是急需的建设,但是这样就势必难以完全符合全国范围的整体需要,也难以防止和克服建设中的盲目性。应当看到,如果国家的重点建设得不到保证,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上不去,国民经济的全局活不了,各个局部的发展就必然受到很大限制,即使一时一地有某些发展,也难以实现供产销的平衡,因而不能持久。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在继续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和保障企业应有自主权的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中央、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比例和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还要鼓励地方、部门、企业把资金用到国家急需的建设项目上来。当然,在集中资金的过程中,仍然要照顾地方、企业的需要。地方、企业拥有一定的机动财力,有利于发挥它们的积极性,去办那些适宜于地方举办的事情,特别是进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必须十分重视扩大劳动积累。在农村要利用众多的劳动力因地制宜地、有效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在矿山、交通和其他建设中也要重视劳动积累的作用。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是指导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几年,党和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使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但总的说来,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在农村中的一部分低产地区和受灾地区,农民还很贫困,要积极扶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城镇居民中,在工资、就业、住宅和公用设施等方面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对在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中年知识分子,国家已经决定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陆续地、分批地得到改善。无论如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只能靠努力发展生产,而不能靠减少国家必不可少的建设资金,否则将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具体地说,农民收入的增加不能再主要靠提高农产品价格,不能再靠降低征购派购基数和扩大议价范围。职工平均收入增长的幅度,只能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不顾生产和利润的实际情况而滥发奖金和各种津贴的现象,必须制止。事实上,只要全国工人、农民进一步提高认识,为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各种消耗、消灭各种浪费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人民生活是可以得到不断改善的。至于那些不需要花很多钱甚至不花钱就能解决的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各级领导更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关心群众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任何时候也不应当忽视。
  其次,关于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问题。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是保障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并且保障个体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低,又很不平衡,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在农村,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是主要经济形式。城镇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现在都不应当也不可能由国营经济包办,有相当部分应当由集体举办。城镇青年和其他居民集资经营的合作经济,近几年在许多地方发展了起来,起了很好的作用。党和政府应当给以支持和指导,决不允许任何方面对它们排挤和打击。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
  为了发挥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无论在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中,都必须认真实行经营管理上的责任制。近几年在农村建立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只能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决不能违背群众的意愿轻率变动,更不能走回头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必然会提出新的各种联合经营的要求。我们要真正按照有利生产和自愿互利的原则,促进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可以预料,我国农村在不太遥远的将来,一定会出现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发扬优势,有利于大规模采用先进生产措施,形式多样的更加完善的合作经济。在工商企业中最近开始推行的经济责任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工商业同农业有很大不同,但是实行经济责任制,包括对一部分国营企业实行盈亏责任制,同样有利于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责任感,推动生产的发展。我们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和创造出一套适合工商企业特点的、既能保证国家统一领导又能发挥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制度,决不允许破坏。目前,在某些农村出现的毁坏农田水利设施、乱砍乱伐森林、取消集体提留等等现象,在某些国营工商企业中出现的违反国家统一计划、擅自扣留统配物资、截留上缴利润、偷税漏税、随意涨价、互相封锁等等现象,这些虽然是少数人的问题,但都严重地破坏着公有制经济,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坚决纠正。
  再次,关于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问题。
  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要的、有益的。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这几年我们对经济体制实行了一些改革,扩大了企业在计划管理方面的权限,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方向是正确的,收效也很明显。但是,由于有些改革措施不配套,相应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因而削弱和妨害国家统一计划的现象有所滋长。这是不利于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今后,要继续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但决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
  为了使经济的发展既是集中统一的又是灵活多样的,在计划管理上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对于国营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尤其是对于关系经济全局的骨干企业,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上的重要体现。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应当根据需要下达一些具有指令性的指标,如对粮食和其他重要农副产品的征购派购。由于我国还存在着多种经济形式,由于对社会的各种复杂需求和大量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作出精确计算等原因,除了指令性计划之外,对许多产品和企业要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以保证其实现的指导性计划。无论是实行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要力求符合客观实际,经常研究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的要求,给企业以不同程度的机动权,这样才能使计划在执行中及时得到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至于各种各样的小商品,产值小,品种多,生产、供应的时间性和地域性一般很强,国家不必要也不可能用计划把它们都管起来。这类小商品,可以让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灵活地自行安排生产,国家应当通过政策法令和工商行政工作加强管理,并协助它们解决某些重要原材料的供应。
  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各自的范围和界限,在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有步骤地改革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办法,改革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国情况的经济管理体制,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商业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这个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显示出来。目前商业网点和设施严重不足,中转环节过多,市场预测薄弱,在经营思想和管理方面都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必须在充分了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改进商业工作,大力疏通、扩大和增加流通渠道,做到货畅其流,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商业在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中的作用。
  最后,关于坚持自力更生和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问题。
  实行对外开放,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我们要促进国内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大力扩展对外贸易。要尽可能地多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外国资金进行建设,为此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准备工作,安排好必不可少的国内资金和各种配套措施。要积极引进一些适合我国情况的先进技术,特别是有助于企业技术改造的先进技术,努力加以消化和发展,以促进我国的生产建设事业。
  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立足于自力更生,主要靠自己艰苦奋斗。这是绝对不能动摇的。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目的是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决不能损害民族经济。国内能够制造和供应的设备特别是日用消费品,不要盲目进口。要在统一计划、统一政策和联合对外的前提下,发挥地方、部门和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同时反对任何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行为。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资本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企业决不会因为同我们进行经济技术交流,就改变它们的资本主义本性。我们在坚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坚决警惕和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反对任何崇洋媚外的意识和行为。
  同志们!列宁说过,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①毫无疑义,没有亿万群众的高昂的劳动热忱,没有成千上万个生产单位的首创精神,没有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奋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全部经济工作,我们的一切方针、政策、计划、措施,都必须立足于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把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科学地组织起来,使之发挥出最有效的作用。这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全面高涨的最重要的途径。我们相信,全国各族人民必定能够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努力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宏伟目标。
  三、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在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以后,党中央曾多次郑重提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都告诉我们,是否坚持这样的方针,将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和成败。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马克思说过:在改造世界的生产活动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②毛泽东同志也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有两个方面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③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⑵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将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但是,如同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现代经济,有了当代最先进的阶级——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可能成功一样,在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我们就能够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两种文明的建设,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过去在讲到社会主义特征的时候,人们往往强调剥削制度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按劳分配,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以及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人们还强调,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也是它的特征。这些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还不足以完全包括社会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还必须有一个特征,就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作为社会制度,在我国得到完全的实现,还需要经过若干代人的长时期的努力奋斗。但是,共产主义首先是一种运动。马克思、恩格斯说过:“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④这种运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人们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进行的运动,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和领导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候就开始了。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同志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说过: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制度的主张分为现在和将来两部分,“在现在,新民主主义,在将来,社会主义,这是有机构成的两部分,而为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所指导的”。还说过:“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中国的民主革命,没有共产主义去指导是决不能成功的,更不必说革命的后一阶段了。”⑤因此,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共产主义的实践早已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种认为“共产主义是渺茫的幻想”、“共产主义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包含着共产主义,都离不了共产主义。我们党内和党外的那么多英雄模范,那么多为了革命理想而奋不顾身、牺牲一切的人,难道他们的奋斗是为了换取社会给他们的报酬吗?指导他们行动的难道不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吗?社会主义社会是向着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不断前进的,这个进程不能仅仅依靠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必须依靠人们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和革命精神的不断发扬。当然,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坚持按劳分配制度和其他各项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当然不能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共产主义者,但必须用共产主义思想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一切先进分子,并且通过他们去教育和影响广大群众。如果忽视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伟大的任务,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会陷入片面性,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仅仅限于物质文明的建设,甚至仅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那样,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会失去理想和目标,失去精神的动力和战斗的意志,就不能抵制各种腐化因素的侵袭,甚至会走上畸形发展和变质的邪路。同志们,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从当前国内外活生生的事实中得出的结论。我们必须从这样的理论高度和政治高度来认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意义和作用,并且下定决心,保证尽一切努力,同时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永葆革命的青春和活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大体可以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这两方面又是互相渗透和互相促进的。
  文化建设指的是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它既是建设物质文明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文化建设也应当包括健康、愉快、生动活泼、丰富多采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使人民在紧张劳动后的休息中,得到有高尚趣味的精神上的享受。一切文化建设当然也要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之下发展。过去由于“左”倾思想和小生产观念的束缚,在我们党内相当普遍、相当长期地存在着轻视教育科学文化和歧视知识分子的错误观念。它严重地妨碍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近几年来,我们努力清除这种错误观念,决心逐步加强文化建设,逐步改变文化同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我们努力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使全党和全社会认为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并且决心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广大知识分子能够心情舒畅、精神振奋地为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方面还需要坚持做许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切实的组织工作。普及教育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前提,关于这一点,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一九八○年就已经作出决定:全国要在一九九○年以前以多种形式基本实现初等教育的普及,经济比较发达、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争取提早实现。这个任务对全国广大农村是比较艰巨的,然而为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又是必须完成的;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能够完成的。各级学校教师,特别是全国农村的小学教师,他们的工作十分艰苦,又十分崇高,他们的努力将决定我们下一代公民在德、智、体各方面的成长。我们必须使全社会普遍尊敬和大力支持他们的光荣劳动。其他各项文化事业,也都应当分别作出发展规划,提出最近五年到十年的奋斗目标。
  思想建设决定着我们的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它的主要内容,是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科学理论,是共产主义的思想、信念和道德,是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主人翁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是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是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等等。概括起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我们全党和全社会的先进分子,一定要不断地传播先进思想,在实际行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带动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
  我们不仅要努力提高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而且要在全社会建立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型社会关系。这就是国内各民族之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干部群众之间、军民军政之间以至全体人民内部的团结一致、友爱互助、共同奋斗、共同前进的关系。列宁曾经指出,建立新形式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需要做几十年的工作,这是最高尚不过的工作。⑥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说,依靠长期的革命传统,依靠这方面已经奠定的基础,我们一定能够进一步建设和发展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是各条战线的共同任务。党的思想建设是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柱,共产党员应当首先在思想道德方面起模范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者、各种文化和科学工作者、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院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担负着特别重要的责任。尤其是他们中间的共产党员,一定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以便组织起有战斗力、有说服力、有吸引力的思想工作的宏大队伍。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首先是干部和青年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加强祖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的教育,加强党的纲领、党的历史和党的革命传统的教育,加强宪法和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道德的教育,在各行各业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这些教育要联系当前的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运用多种多样的手段。经济战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中,在进行一切工作中,都不仅要考虑生产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我们在生产建设中不仅需要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而且需要培育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主义新人。我们决不容许任何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妨碍以至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最近一两年,在全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中广泛开展了建设精神文明的群众性活动,学校制定学生守则,企业制定职工守则,城市制定文明公约,农村制定乡规民约,各行各业制定职业公约,已经开始取得可喜的成效。我们要求全国每个地区、每个部门都努力把这些工作发展起来,坚持下去。在今后五年内,要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努力实现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在全国人民中首先是全国青少年中的普及。这是争取在五年内使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一项基本措施。今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检查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工作,除了检查物质文明建设的情况以外,一定要检查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公民义务、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在今天尤其是这样。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物质生活虽然比现在艰难得多,但是党和人民的精神状态很好。十年内乱把人们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搞乱了,消除它在精神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比消除它在物质方面造成的后果要艰难得多。加上其他种种现实原因,当前社会风气中还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党中央下决心要在今后五年内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主要是做到社会秩序明显改善,人们的劳动态度、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普遍改进,社会刑事犯罪事件显著减少,各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好逸恶劳、“一切向钱看”、不择手段地追求享受、孤立和打击先进分子的歪风邪气受到有效的制止和普遍的鄙视,并且坚决消灭那些在新中国早已绝迹而目前又重新出现的丑恶现象。我们一定要用最大的努力,适应建设时期的新的条件和情况,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认真做好,用革命的思想和革命的精神振奋起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
  四、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
  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保证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只有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使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要,使人民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才能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民主是资产阶级民主所无法比拟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的建设需要进行长期的、大量的工作,过去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到严重破坏。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我们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继续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使人民能够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机关能够更有效地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各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民主应当成为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方法。应当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国家和社会保障公民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他人的自由和权利。我们在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和其他建设事业的发展,而绝不给危害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以进行破坏活动的自由。
  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几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是显著的。在党的领导下,国家相继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草案、新的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特别是不久即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宪法草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已经确定的方针,作出了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规定。这部宪法的通过,将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的问题是,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群众,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一些负责干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已经制定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这种状况必须加以坚决改变。今后,我们党要领导人民继续制订和完备各种法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从各方面保证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在这同时,要在全体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法制的宣传教育,从小学起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努力使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特别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一经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全党必须严格遵守。
  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去几年中,党中央在民族问题上作出一系列重要决定,纠正“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恢复良好的民族关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条件和各民族的具体情况,党中央还分别确定了许多有利于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有利于实现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利,有利于加强各民族团结的政策,这些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同时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教育全党努力完成党在民族工作中的任务。
  在民主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是使我国革命得到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仍然发挥着十分重大的作用。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必须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当前仍然存在的阶级斗争,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专政的一个关键。现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人民同这些敌对分子的斗争。党中央反复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大多数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和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地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防止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我国社会的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这不但因为历史上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在各方面的遗毒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干净,而且因为我们祖国的统一大业还没有最后完成,因为我们还处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资本主义势力以及某些敌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势力还会对我国进行侵蚀和破坏。我国经济和文化还比较落后,年轻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可能完全防止某些社会成员以及我们党的某些党员发生腐化变质的现象,不可能杜绝极少数剥削分子和各种敌对分子的产生。因此,我们必须作好长期斗争的精神准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处理当前我国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这就是党中央关于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问题的基本方针。
  现在我们正在深入进行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这种犯罪活动的,除了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还有党内、政府和军队内部的极少数被资本主义思想腐蚀的腐化变质分子。他们在经济领域里严重破坏我们的建设事业,扰乱社会安定,污染社会风气,腐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象白蚁似地危害着社会主义的大厦。在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中也存在着同类性质的破坏活动。我们决不能把这些活动仅仅看成是一般的犯罪,一般的反社会行为,它们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对这些破坏分子必须依法给予严厉的惩处。这场斗争已经取得初步的成绩。我们全党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稳立场,毫不动摇地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这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重要保证。
  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时期,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一定要坚持两手:一手是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另一手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和政治文化领域中危害社会主义的严重犯罪活动。只注意后一手而怀疑前一手是错误的,只强调前一手而忽视后一手是危险的。对这样的方针,全党同志必须十分明确,不应当有丝毫含糊。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世界还很不安宁、我国安全还受到严重威胁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我们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国防建设。(⑶⑷)我们要努力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把我军建成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进一步提高我军在现代战争条件下的自卫能力。我们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进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我军的每个成员都能具有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革命的作风,使我们的军队不仅成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钢铁长城,而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要继续加强民兵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在新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党中央将经过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继续对我国武装力量实行领导。党领导军队的长期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必须继续坚持。这是符合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我们坚信,在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我国国防将更加巩固,全国人民专心致志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将有更加可靠的保障。
  五、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
  中国的前途同世界的前途是息息相关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对于世界走向进步和光明是有力的支持,而中国革命和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又是同争取世界光明前途的各国人民的奋斗分不开的。中国得到过别的国家和人民的帮助,也帮助过别的国家和人民。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⑦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从来是我们处理对外关系的根本出发点。
  我们是爱国主义者,决不容忍中国的民族尊严和民族利益受到任何侵犯。我们是国际主义者,深深懂得中国民族利益的充分实现不能离开全人类的总体利益。我们坚持执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同我们履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的崇高的国际义务是一致的。建国三十三年来,我们以实际行动向全世界表明:中国决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者国家集团,决不屈服于任何大国的压力。中国的对外政策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为基础的,是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它有长远的、全局的战略依据,决不迁就一时的事变,不受任何人的唆使和挑动。正因为我们坚定地执行了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制定的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在世界上赢得了信誉,赢得了朋友,保持了自己在国际交往中的尊严形象。
  中国用以指导自己同各国发展关系的一贯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们的国家有一百多年被侵略、被压迫的苦难经历,中国人民决不愿再回到过去的屈辱地位,也决不会把任何其他民族置于我们过去那样的屈辱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既消灭了我国屈从外国侵略的社会根源,也消灭了我国对外侵略的社会根源。恩格斯说过,“任何民族当它还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⑧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我们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相信共产主义最后一定会在全世界实现,但是革命决不能输出,它只能是各国人民自己选择的结果。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始终坚持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我们没有在任何外国留驻一兵一卒,没有侵占任何外国一寸领土,没有侵犯过任何外国的主权,没有以不平等关系强加于任何外国。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永远不称霸。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我们同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三十三年来,我们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上一百二十五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我们和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友好的社会主义国家亲密合作,不断地巩固和发展着团结和友谊。我们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互相同情,互相支援,发展了各方面的合作。中国同许多西方国家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是都有维护世界和平的共同愿望,在开展经济文化合作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和巨大的潜力,多年来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同东欧各国的关系,近年来也有所发展。
  日本是中国的近邻,中日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有密切的交往和深厚的友谊。近百年来,日本军国主义者一再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日本人民也深受其害。经过中日两国人民长期共同努力,两国终于在十年前实现了邦交正常化。中日两国发展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长期稳定的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有利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现在日本有些势力还在美化过去侵略中国和东亚其他国家的史实,并且进行种种活动,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这些危险情况,不能不引起中日两国人民和其他国家人民的严重警惕。我们要同日本人民和日本朝野有识之士一起,排除一切妨害两国关系的因素,使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中美两国自从一九七九年建交以来,发展了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关系。我们一贯希望把这种关系发展下去,认为这对两国人民和世界和平都是有益的。可是两国关系中一直存在着阴影。这是因为,美国虽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又通过了一个违反两国建交公报原则的“与台湾关系法”,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把台湾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对待。中国政府多次声明,这是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中美两国政府经过将近一年的谈判,不久前发表联合公报,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作出了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的规定。我们希望这些规定将得到切实履行。中美两国关系只有真正遵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才能继续取得健康的发展。
  中苏两国关系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友好的。中苏关系演变到今天这样的局面,是由于苏联执行了霸权主义政策。近二十年来,苏联一直在中苏边境和中蒙边境派驻重兵。它支持越南侵占柬埔寨,在印度支那和东南亚进行扩张,不断对我国边境进行挑衅。它还武装侵占中国的邻邦阿富汗。这些都造成对亚洲和平与中国安全的严重威胁。我们注意到苏联领导人一再表示愿意改善同中国的关系。但是,重要的不是言辞而是行动。如果苏联当局确有诚意改善同中国的关系,并采取实际步骤解除对我国安全的威胁,中苏两国关系就有走向正常化的可能。中国人民同苏联人民具有悠久的友谊,无论中苏之间的国家关系还处于什么状况,我们都将努力维护和发展这种友谊。
  当今威胁世界各国和平共处的主要力量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和殖民主义。诚然,旧的殖民主义体系已经由于近百个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先后取得独立而瓦解了,但是它的残余还远远没有扫除干净。实行霸权主义的超级大国,又构成了对世界人民新的威胁。超级大国出于独霸全球的目的,以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的军事实力,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争夺,形成世界不安和动乱的主要根源。
  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今天世界人民最重要的任务。世界大战的危险由于超级大国的争夺而越来越严重。但是,经验也表明,世界人民能够以坚持不懈的斗争打乱它们的战略部署。如果全世界人民真正团结一致,同霸权主义、扩张主义的一切表现进行坚决的斗争,世界和平是有可能维护的。我们一贯坚决反对超级大国的军备竞赛,主张禁止使用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要求超级大国首先大规模地裁减核武器和常规武器。我们不但反对超级大国所准备的世界战争,而且反对它们所挑起或支持的一切局部性的侵略战争。我们一贯坚决支持一切受侵略的国家和人民的反侵略斗争。我们支持朝鲜人民争取祖国统一的斗争。我们支持柬埔寨人民在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领导下反对越南侵略的斗争,支持阿富汗人民反对苏联侵略的斗争,支持非洲人民反对南非的种族主义和扩张主义的斗争。我们强烈谴责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和黎巴嫩人民的穷凶极恶的侵略暴行。以色列在美国霸权主义的支持和庇护下,蛮横地侵占巴勒斯坦,再三地武装侵略阿拉伯国家,构成对中东和世界和平的严重威胁。我们继续坚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重返家园、建立自己国家的斗争,坚决支持阿拉伯各国人民反对以色列扩张主义的斗争。
  社会主义中国属于第三世界。中国同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具有相似的苦难经历,面临共同的问题和任务。中国把坚决同第三世界其他国家一起为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而斗争,看作自己神圣的国际义务。
  第三世界在战后国际舞台上的崛起是我们时代的头等大事。第三世界改变了联合国仅仅是受某些大国操纵的一架表决机器的情况,使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扩张主义经常在这里受到正义的谴责。拉丁美洲国家发起的反对超级大国海洋霸权的斗争,石油输出国和其他原料生产国争取对自己的自然资源享有和行使永久主权的斗争,不结盟国家反对强权政治和集团政治的斗争,所有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进行的斗争,这一切形成了当代强大的正义潮流,大大改变了超级大国可以任意摆布世界命运的局面。
  第三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首先是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积极发展民族经济,以经济独立来巩固已经取得的政治独立。在这方面,第三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援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三世界各国有广大的土地,众多的人口,丰富的资源,广阔的市场。我们中间有的国家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资金,许多国家拥有各具特色的技术,在发展民族经济方面也大都有自己的经验可供别国借鉴。我们之间的经济合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南南合作”,就一部分技术和设备的适用对路而言,其成效往往不亚于同发达国家的合作。这种合作有助于冲破现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具有伟大的战略意义。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是我们一贯尽力援助与我们共命运、同呼吸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国人民向来鄙视那种嫌贫爱富、欺软怕硬的意识和行为。我们对待第三世界国家的友谊是真诚的。无论是进行互利合作还是提供援助,我们都严格尊重对方的主权,从不附带任何条件,不要求任何特权。今后,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将不断扩大同第三世界国家和人民的友好合作。
  我们对第三世界某些国家间发生不和甚至武装冲突,深感不安。这些争端往往使双方蒙受重大的损失,有时还使霸权主义坐享其利。我们历来为加强第三世界的团结而努力,一贯希望有争端的第三世界国家通过协商解决分歧,避免发生使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件。
  在这里,还要着重讲一下中国共产党同外国共产党的关系问题。我们党坚持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
  一个国家革命成功,要靠这个国家本身条件的成熟,要靠这个国家共产党路线和政策受到本国广大人民的拥护。各国党之间当然也要互相帮助,但决不允许任何外来的强制和包办代替。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干涉别国党的内部事务,都只能使别国的革命事业受到挫折和失败。至于强迫别国党的政策为本党本国的政策服务,甚至对别国进行武装干涉,那就只能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根本破坏。
  世界各国的共产党是一律平等的。不论是大党还是小党,历史长的党还是历史短的党,执政的党还是没有执政的党,都不能有尊卑上下之分。我们党吃过自封的老子党企图控制我们的苦头。众所周知,我们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的胜利,就是抵制了这种控制的结果。
  我们坚持各国党应当互相尊重。各国党都有长处和短处。由于处境不同,各国党对形势和任务的看法不可能完全一致,这种意见分歧只能通过友好协商和互相等待来逐步解决。我们赞成各国党都从别国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中学习,这有利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兴旺发达。
  本着上述原则,我们党同世界上许多共产党保持着友好的联系。我们衷心感谢它们给我们的支持和援助,并且认真向它们学习对于我国革命和建设有益的经验。我们也期望同更多的进步政党和组织建立这种联系。中国人民十分重视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同各国人民发展了广泛的联系。归根到底,只有世界各国人民不断加强了解和合作,世界走向光明和进步才有根本的保证。
  我国是有十亿人口的大国,应当对世界有较大的贡献,人们也理所当然地对我们抱有期望。但是我们已经做的比我们应当做的还差得很远。我们要作出更大的努力,加强自己的建设,以便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历史把重大的责任交给了我们党。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我们对十一大党章作了许多有根本意义的修改。修改党章的总的原则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特点和需要,对党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我们一定要按照新党章的要求,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现在提交大会审议的党章修改草案,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新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新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它对党员的义务,写了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坚决反对派性,勇于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等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写了要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对党内外错误倾向,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坚持党的原则,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等内容,这大都是过去的党章所没有的。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新党章强调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新党章对改善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都作了许多新的规定。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和省一级设顾问委员会,以发挥许多富有政治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中央以下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中央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可以向中央委员会检举;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所有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应当说,现在的党章修改草案,比我们党过去的党章更加充实和完善。它是党的历史经验和集体智慧的宝贵结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的重要保证。
  新党章经过这次代表大会通过之后,必须在全党进行普遍教育,严格执行。每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在这次党章修改之前,我们党曾经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的实际生活中起了很好的作用。这个准则今后作为党章的重要补充,将继续保持它的全部效力。根据党的现状和新党章的精神,当前我们在党的建设上必须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
  回顾党的历史,从建党以来到建国初期,除了在党陷入严重的右倾错误和“左”倾错误的少数年代以外,我们党在大部分时间里比较好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政治生活是比较生动活泼的。可是,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特别是党中央的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终于导致十年内乱。历史的严重曲折告诉我们,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首先是党中央和各级领导机构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确实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问题。
  现在,党中央可以用欣慰的心情向大会报告,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努力,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首先是党中央的政治生活,已经由过去长期不正常的严重状态逐步恢复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轨道上来。总的说来,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在工作中都能遵循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一言堂”或各行其是的现象再不允许存在了。有了重要的不同意见,通过充分说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能够达到统一认识和统一行动。现在的党中央,是团结的和谐的领导集体,是能够驾驭复杂局势的坚强核心。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党组织的政治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进。
  在肯定这一重大进步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就全党说,在党的许多组织中,不民主现象、家长制作风还没有清除,分散主义、自由主义现象也比较严重。这些都妨碍着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削弱了党的战斗力。要使全党政治生活都进一步正常化,必须坚决克服这些不良现象。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民主集中制观念,首先在各级党委建立和加强集体领导,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同时保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加强党的纪律。现在,在不少组织中,纪律松弛,是非不分,赏罚不明,该批评的不敢批评,该处分的不敢处分,是相当严重的现象。(⑷⑸)这种现象过去就有,经过十年内乱更为严重,目前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变。中央和地方党委以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这几年为维护党纪和端正党风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工作中还遇到不少阻力,有些情况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如果听任这种现象滋长,党还能有什么战斗力!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动员起来,为维护党纪进行坚决的斗争。我们相信,在这次代表大会以后,全党上下齐心协力,不要太长时间,我们就一定能够在全党范围内充分恢复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从而取得全国人民的高度信任。
  第二、改革领导机构和干部制度,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的改革,主要是消除权力过分集中、兼职副职过多、机构重叠、职责不明、人浮于事、党政不分等种种弊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中央一级党政机构改革的第一步已经基本完成,各省、市、自治区准备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展开。这是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重要政治保证,意义是非常深远的。
  正确解决党对政府机构的领导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问题,是机构改革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党的工作和政府的工作,企业事业单位中党的工作和行政、生产工作,必须适当分工。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当然要对各方面的工作和各项生产建设事业进行领导,而这种领导要充分有效,就必须熟悉业务,结合业务进行。但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对于干部的选拔、分配、考核和监督,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不应当包办代替它们的工作。只有这样,党才能保证政府和企业独立地、有效地进行工作,自己也才能集中精力研究制定重要的政策,检查政策的执行,加强对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现在有些做党委工作的同志认为不管具体行政事务似乎就无事可做了,这种错误观念使党的建设遭到损害,使党的领导作用受到削弱。今后,各级党委要经常讨论和研究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大的政策方针,讨论和研究干部、党员、群众中的思想问题和教育问题,干部的倾向问题和纪律问题,党的组织的改善和发展问题,等等。当然,在强调党政分工的时候,有关政府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大问题仍然必须由党作出决策,一切在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共产党员都必须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政策。
  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党中央早就确定了的方针。在机构改革中,要使许多年事已高的老干部既能解脱第一线工作的繁重负担,又能以他们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在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使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能够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新老合作和交替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实际有效的锻炼,并且使各级领导层不断吸收新的活力和智慧,保持旺盛的生机。至于那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反对三中全会以来中央路线的人,以及有各种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人,现在还在领导岗位上的必须坚决撤下去,凡是触犯刑律的都必须依法查处,这些人当然决不能成为选拔的对象。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问题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大事,相信全党同志特别是我们的老同志必定会以高度的革命责任心来完成这个历史任务。
  为了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批专门人才,必须大力加强干部的教育和训练工作。今后使用和提拔干部必须把学历、学习成绩同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一样作为重要依据。各级党校,政府和企业的干部学校,以及被指定的某些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都要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和各自的分工,修订教学计划,担负起对干部进行正规化培训的任务。所有在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要分批分期参加轮训。轮训以后,根据结合实际的考核,可以对他们的工作作相应的调整。普遍轮训干部是提高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措施。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充分认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参加学习。
  第三、加强党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工作,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我们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因为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的活动同广大人民的利害得失关系极大,而这种地位又很容易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产生脱离群众的危险。这就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去保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党同各阶层人民的密切联系。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必须注意依靠本阶级的群众。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构成,近年来发生了新老更替的很大变化。由于大批老工人党员退休,大量青年进入工人阶级队伍,加上一些工人党员不断被抽调到管理部门,形成了生产第一线党员减少,而且越是艰苦劳动的岗位党员越少的严重情况。这削弱了党同产业工人的直接联系。从现在起,必须大大加强党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到生产第一线,同时吸收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工人入党。必须大大加强党在工会中的工作,使工会成为联结党和工人群众的强大纽带。必须认真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它和工会都能在思想教育、企业管理和工人生活的改善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好党在八亿农民中的工作,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条件。目前在一部分农村,出现了一些党员只顾自己生产、不关心党和群众的利益,一些党支部放弃对群众的领导的情况。对这种不良倾向,必须切实加以纠正。各级党委要适应当前的新情况,进一步健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以及经济、行政、群众团体的基层组织,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的农民的思想教育,使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我们要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特别重视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并针对他们的特点改善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注意在他们当中积极吸收具备入党条件的人入党。
  我国现在有两亿青年,他们是各项建设事业中最活跃的力量。尽管“文化大革命”使他们的成长受到很大损害,但是绝大部分青年的政治本质是好的,近几年的进步是明显的,少部分青年中的消极现象经过教育是可以改变的。现在的问题是,青年工作的状况还落后于现实生活的要求。各级党团组织要更多地同广大的青年接近,做他们的知心朋友,从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党要细心发现、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先进青年入党,使他们成为输入党的肌体的新鲜血液。党要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支持它按照青年的特点进行工作,使它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真正成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妇女不仅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由于传统的偏见,许多妇女还常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保护和教育。党一定要加强妇女工作,关心她们的特殊利益,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领导和支持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自己的任务。妇联应当成为代表妇女利益,保护和教育妇女,保护和教育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
  第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党,使党风根本好转。
  我们党是经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长期教育,在成功和失败的反复锻炼中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在我们党内集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的优秀分子。即使遭受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伤害,我们党的队伍的主流仍然是纯洁和强有力的。经过这几年的恢复和整顿,党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党的威信正在恢复和提高。几年来,各条战线的优秀共产党员带领广大群众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艰苦奋战,创造了层出不穷的英雄业绩。在劳动和工作岗位上,在保卫祖国安全和抗灾抢险的战斗里,在同不正之风和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到处都有共产党员用自己的模范行动谱写出壮丽动人的共产主义凯歌。党和人民的一切光辉成就,正是在党的这些优秀骨干带动下创造出来的。这是我们党的状况的主导方面。谁要是看不到甚至有意抹煞这个方面,谁就犯了严重的错误。
  但是,由于十年内乱的流毒至今还没有完全肃清,也由于在新的情况下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作用有所增长,目前我们党确实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一些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软弱涣散现象还严重存在。一些基层组织缺乏应有的战斗力,甚至陷于瘫痪状态。有少数党员和干部,或者对工作极不负责,官僚主义严重;或者生活特殊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破坏党的组织纪律;或者玩固地进行派性活动,严重损害党的利益。个别党员和干部甚至堕落到贪污腐化,营私舞弊,进行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还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少数残余分子窃据着某些领导职位,伺机兴风作浪。这些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威信。我们决不允许夸大但也决不害怕揭露党的这些阴暗面。因为我们党是坚强的,我们拥有足够的健康力量同这些阴暗面作不调和的斗争,并且相信必定能够在这一斗争中取得胜利。
  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为了使党风根本好转,中央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这无疑是我们党的一件头等大事,必须十分慎重地对待,十分周到地准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好这项工作的中心一环,是在党内普遍地深入地进行一次思想教育。要结合学习和执行十二大报告和新党章,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全党进行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关于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关于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党员标准的教育。要着重使每一个党员认清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清一切党员都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没有任何利用职权占国家领导的“便宜”和群众的“便宜”的权利。在组织领导方面,要由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自上而下地整顿好各级领导班子,然后再领导下级组织和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决不容许坏人利用机会诬陷好人和打击好人。要继承和发扬延安整风的精神,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最后,要进行党员登记,严格按照新党章的规定,把那些经过教育仍然不合格的党员开除出党或者劝其退党。同时,还要切实改进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状况,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具体办法。
  我们要通过这次整党,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大大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样,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同志们!我们的中央委员会,已经向大会说明了全党面临的各项战斗任务。我们已经提出,要在今后五年内,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能不能实现这些任务呢?中央相信,我们的代表大会将一致回答:这些任务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
  这次大会即将确定的方针任务,都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的充实和发展。它们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切合实际,一定能够更有说服力地统一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成为指导我们行动的更加精确的指南。
  这里需要着重指出:我们党还面临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就是要同全体爱国同胞携手合作,为完成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台湾是祖国的神圣领土,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台湾回到有五千年历史、十亿人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面积的不可分割的伟大祖国的怀抱,是全国同胞的共同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归宿,任何党派和个人都无法抗拒。这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预。我们希望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督促国民党当局,审时度势,以国家前途民族大义为重,不要执迷不悟,及早举行国共两党的谈判,共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从上世纪的鸦片战争起,在一百多年中,中华民族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难!长时期的历史经验,必然使我们的党心、军心、民心,集中到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国家的富强,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这个基本要求上来。社会主义中国的政局是稳定的,前途是四化必胜,统一必成。这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只要我们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的绝大多数,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自觉地为人民谋福利,我们的事业就无往而不胜。
  当然,我们清醒地知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还有种种障碍和困难。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于“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党风不正和社会风气不正,在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严重犯罪活动还继续存在,在于各级领导机构的臃肿庞大、效率不高和经济体制不能充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此,前面已经先后说到,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有系统地完成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犯罪活动,必须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这四件大事,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
  我们的同志,应当正确地对待困难。谁要是只看光明一面,不看困难一面,甚至把主观愿望当成客观事实,盲目冒进,那是完全错误的。这使我们吃过许多亏,要经常记取这种教训。但是另一方面,谁要是害怕困难,被困难吓倒,不相信党和群众的力量,甚至在中央已经正确分析了形势、确定了方针任务的时候,还是徘徊观望,退缩不前,那也是完全错误的。同我们党在历史上曾经遭到的某些巨大困难相比,今天的情况是大不相同了。既然红军被迫长征时期,敌我力量对比那样悬殊的困难,都被我们战胜了,既然“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霸道那样混乱的局面,都被我们扭转了,难道今天还有什么困难是不可克服的吗?满腔热情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在深入群众和深入实际的基础上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坚毅不拔,奋斗不息,这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待困难的正确态度,这才是共产党人在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革命风格。
  同志们!党的六十多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根本上就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最伟大的历史功勋,就在于他们成功地实现了这个结合。在新的历史时期中,要把中国这样原来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创造性工程之一。这个事业的许多课题,是以前的马克思主义者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和解决的。在这个事业中,我们队伍内部可能出现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这样那样的偏差,这是不足为怪的,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重要的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既要反对那种企图回到“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错误理论、错误政策上去的“左”的倾向,又要反对那种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右的倾向。我们一定要坚定地继承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各个领域的实际,有系统地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善于针对错误倾向,正确地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斗争。我们长期地坚持这样做,就一定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新的伟大实践中,积累新的经验,创造新的理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推向前进。
  同志们!从本世纪二十年代起,几十年来,中国共产主义的先驱者们,中国人民的数以百万计的光荣革命战士和先烈们,流血牺牲,英勇奋斗,奠定了今天中国的局面。在新时期中,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遗志,在祖国的辽阔大地上,干出一番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伟大事业来吧!
  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从斗争经历来说,已经有了分别在建党初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国以后参加革命的四代人。这说明我们的事业源远流长。我们党的队伍,将有如万里长江,滔滔不尽,永远向前。我们的代表大会,将作为在政治上确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任务,在组织上实现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大会,作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
  让我们全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让我们党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各民主党派和国内外全体爱国同胞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世界上一切支持我们事业的各国进步力量和友好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心同德,不屈不挠地奋勇前进!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我们。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大关于中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一日通过)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9/27/ARTI1348714031713794.s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成立以来所进行的大量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新党章的规定和胡耀邦同志在大会上的报告,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并且要求各级党委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一致行动起来,为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而奋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通过)

  原文链接:https://news.12371.cn/2017/09/22/ARTI1506048647370577.s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决定这一新党章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决定全党各级党委和每个党组织都要认真组织对于新党章的学习,努力使全体党员认真理解党章总纲和党章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要密切联系实际,展开同志式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所有党员特别是所有干部党员的认识都能够得到提高,以便为全面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作好充分的准备。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9/27/ARTI1348715767823434.shtml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按照这个理论,经过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胜利,资产阶级专政必然为无产阶级专政所代替,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改造为生产资料公有、消灭剥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思想、政治、文化的巨大进步,最后必然发展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必然同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联合起来,社会主义革命在帝国主义统治的薄弱环节有可能首先取得胜利。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历史的进程,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些国家的建立和发展,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
  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具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社会主义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日益摆脱剥削制度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形成的旧思想旧习惯,日益提高共产主义觉悟,日益形成共同的理想、共同的道德和共同的纪律。社会主义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社会主义事业正在向前发展,并且必将通过各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本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在全世界取得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在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大多数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其他矛盾应当在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同时加以解决。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工作的重点,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应当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且按照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和发展要求,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应当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应当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抵制和克服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应当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坚决打击蓄意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分子。必须努力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巩固国防,随时准备抗击和歼灭入侵之敌。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同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一起,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中国共产党对国际事务的基本立场是: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坚持同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以及一切爱好和平、主持正义的组织和人士的团结,共同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高党的战斗力,坚决实现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第一,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纲领,所有共产党员都必须为此而奋斗终身。在现阶段,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依据这条思想路线,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调查研究现实情况,解决国内和国际事务中提出的新问题,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
  第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纲领和政策,正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党在领导群众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全部过程中,始终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群众,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违犯纪律的党员以应有的批评或处分,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除出党。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在一切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共产党员只占全国人口中的少数,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祖国日益繁荣富强,直至最后实现共产主义。
  第一章 党员

  第—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
  (三)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派性,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五)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
  (六)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提高觉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七)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八)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外。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权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让他限期改正错误,或宣布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十二条 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中央委员会的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四十年以上的党龄,对党有过较大贡献,有较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在党内外有较高声望。
  中央顾问委员会每届任期和中央委员会相同。它的常务委员会和主任、副主任,由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并报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它的副主任可以列席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在中央政治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也可以列席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
  中央顾问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建议,接受咨询;协助中央委员会调查处理某些重要问题;在党内外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承担中央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党的顾问委员会,并听取和审查它的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分别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第二十八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是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参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它的成员的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作出规定。它的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主任、副主任由它的全体会议选举,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中央委员会批准。它的成员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副主任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人民公社、合作社、农场、乡、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一条 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和专家的知识和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对于群众中的错误意见和不良风气,要用适当的方法加以纠正;对于群众中的矛盾,要妥善地加以处理。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以及其他为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进行革新和创造。
  (六)吸收党员,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纪律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监督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和各种执法的专业人员不得执法犯法,同时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他们的职权,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提高革命警惕,坚决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破坏分子的犯罪活动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这些基层党组织应对重大原则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不要包办代替他们的工作。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除特殊情况外,只对本单位生产任务和业务工作的正确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它应当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并把了解到的机关工作的缺点、问题通知行政负责人或报告党的上级组织。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并且要求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的干部必须接受党的培训,接受党的考察和考核。
  党应当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够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作斗争,同党内外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在自己的领导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具有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
  (五)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遵守和维护党和国家的制度,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
  (六)在坚持党的原则的基础上,善于广泛地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非党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非党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七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者离职休养,或者退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八条 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违犯政纪国法的党员,必须受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政纪或法律的处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他说明情况和申辩。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个组织的重要责任。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中央委员会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向中央委员会检举,中央委员会应即受理。
  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组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第四十八条 在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党组的职权和工作任务,以及是否把这些部门的党组改为党的委员会,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先念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闭幕词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一日)

  原文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9/27/ARTI1348710779401574.shtml

同志们:
  我们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现在已经胜利地完成了这次会议的历史使命。
  这次代表大会,经过充分民主的讨论,一致同意胡耀邦同志代表党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党中央的报告,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六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所取得的伟大胜利,分析了我国当前的政治和经济形势,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方针任务。我们相信,坚定地沿着十二大指引的方向前进,我们党所领导的中国人民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新的伟大胜利。
  这次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新党章。这个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它是党的历史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强大武器。应当指出,制定新党章还是比较容易的,严格地将它在全党贯彻执行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我们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坚决按照党章的要求在全党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并且同一切违反党章的言论和行动作斗争,使共产党员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表率,把我们的党真正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这次代表大会,经过充分的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同时,选出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样,十二大提出的方针任务的实现,就有了组织上的重要保证。在新的中央委员会中,既有久经考验的老同志,又充实了一大批比较年轻的同志。他们必将能够紧密团结,亲密合作,使新的党中央成为更加坚强的战斗指挥部。新设立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是由许多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组成的,它一定会在政治上成为党中央的很好的助手和参谋,并在党的事业中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它的责任更加重大了。它对贯彻执行新党章,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共产主义纯洁性,都要起到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还要代表大会主席团特别是老同志,向新选进中央领导机构的中青年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希望他们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刻苦学习,勇敢地把党交给自己的任务担当起来,并且在工作中做出优异的成绩。
  同志们!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我们党的工作做得怎么样,这对于新时期总任务的实现,将发生关键性的作用。这次大会提出,在这五年间要实现三个根本好转,就是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的根本好转。同时,我们还要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一起,促进祖国统一的大业。要同全世界人民一起,为维护世界和平而斗争。这是十分严肃十分艰巨的伟大的战斗任务,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这次大会结束后,我们一定要紧张地动员起来,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广泛深入地宣传十二大精神,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干部和一切爱国公民认真学习十二大报告和新党章,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开幕词和叶剑英同志、陈云同志的重要讲话,使大会提出的方针任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结合各地方、各部门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贯彻执行。
  同志们!在我们为实现十二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全党的大团结,进一步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我们的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正在沿着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航道胜利前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委员会的周围,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就一定能够驾驶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巨轮,一步一步地达到我们伟大的目标。
  在我们这次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所有为大会服务的同志们,包括做秘书、总务、警卫、医务和生活服务工作的同志,做文件起草、文件翻译、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和印刷工作的同志,都日夜操劳,辛勤工作,北京市人民为大会的顺利进行也作出了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第一号)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6/4429537.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982年9月12日起在北京举行。会议由胡耀邦、赵紫阳同志主持。到会的中央委员210人,中央候补委员138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49人和黄克诚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第一天选举产生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  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和候补书记,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名单如下: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万里                习仲勋          王震          韦国清(壮族)

    乌兰夫(蒙古族)    方毅            邓小平        邓颖超(女)

    叶剑英              李先念          李德生        杨尚昆

    杨得志              余秋里          宋任穷        张廷发

    陈云                赵紫阳          胡乔木        胡耀邦

    聂荣臻              倪志福          徐向前        彭真

    廖承志

    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

    姚依林              秦基伟          陈慕华(女)

            (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耀邦              叶剑英          邓小平        赵紫阳

    李先念              陈云

            (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

            (四)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

    一、书记(按姓氏笔划为序)

    万里                习仲勋          邓力群        杨勇

    余秋里              谷牧            陈丕显        胡启立

    姚依林

    二、候补书记(按得票多少为序)

    乔石                郝建秀(女)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主席:邓小平

    副主席:叶剑英    徐向前      聂荣臻      杨尚昆(常务副主席)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第二号)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6/4429538.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982年9月13日在北京继续举行。到会中央委员209人,中央候补委员138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56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8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在会议结束前,胡耀邦同志代表新产生的中央书记处,对党的当前和明年的工作部署作了重要讲话。





胡耀邦在十二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6/4429534.html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全会的唯一议题,就是选举中央领导机构,批准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选举结果。现在,这次全会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因为今冬明春不准备再开中央全会或中央工作会议,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对今后工作主要是明年工作,代表书记处提出一点意见,请同志们考虑。

    第一,要认真组织全党学习十二大文件。十二大文件,包括中央委员会的报告,新党章,小平同志的开幕词,剑英同志、陈云同志的讲话,先念同志的闭幕词。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和新党章,都是党的集体创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认真组织好十二大文件的学习,对今后工作有巨大的意义,中央已经转发了中宣部的安排意见。过去党内传达文件,往往有个毛病,就是一层一层地等上面布置,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往往抛开文件本身,另外搞个提纲,讲许多他们那里的工作问题。书记处认为这种做法应当改变一下,要求全党各级组织,自动地组织学习十二大文件,而不要等上面布置。当然,上面也应当给以及时的和有力的指导和帮助。在学习中,首先要努力掌握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学习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一些有关基本理论,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从现在起,到明年上半年,时间有半年多,认真抓一下,这对于广大党员首先是干部党员提高对党的奋斗纲领的认识,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对我们事业的信心,必将发生重大的教育和动员作用。同时,通过学习,对于某些同十二大文件精神不相符合的错误思想和不正之风,也会有所克服。因此,务必把这件事当作十二大闭幕后的第一件大事来抓,力求抓好,并且进一步树立起良好的学习风气。

    第二,要抓好机构改革的工作。十二大和我们这次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选举结果,广义地说,也是机构改革,而且是最重要的机构改革。至于党中央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的机构改革,就部和直属局的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的调整来说,已经基本结束,看来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也是比较成功的。当然,干部的轮训以及各部门的权责的确定,各部门相互关系中一些问题的解决,和其他有关机构改革任务的彻底完成,还有待于下一步的努力。我们同各省、市、自治区同志们交换意见,大家都认为,省、市、自治区的机构改革,大体上也可以参照中央部门的经验来办。明年五月或六月要开六届全国人大,明年三、四、五月份各地就要把六届人大代表选好,这个工作也很紧。因此,省、市、自治区和地、市两级的机构改革,宜前不宜后,宜早不宜迟。因为已经有了经验,不会出什么大的乱子,拖下去反倒不利。如果今冬开始,明年上半年完成,明年下半年各省、市、区党委和地、市党委就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把县、社两级的机构改革,在明冬后春搞好。这样,我们全国的机构改革,作为整个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组成部分,后年春季就能全部完成。做到这一步,我们的工作就更加主动了。小平同志说过,这件事也是一场革命。这件事抓好了,就可以达到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核心,精简庞大臃肿的机构,选拔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轮训广大在职干部,大大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克服官僚主义的目的。做好这件事,主要是靠各省、市、自治区领导同志亲自抓。我们也曾经向许多省、市、区同志们提出,派点人去帮助帮助,他们很赞成,认为这有两个便利:一是便利于他们下决心,有些话他们不好说,中央派去的同志可以帮助说;二是更便利于广泛听取意见,走群众路线。书记处考虑,从中央委员、中央顾问委员和中央纪委委员当中,以及一部分退下来的副部长级干部当中,抽调一些同志去。这也有利于这些同志开阔眼界,增长新的经验。

    第三,要认真考虑如何抓好整党。十二大提出整党,国内外反应强烈,深得人心。这是一件大事,既然宣布了就要做,而且一定要做好。当然,抓好十二大文件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地逐条学习新党章,抓好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再加上继续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及时处理好一批已经在审查的大案要案等等,对于转变党风都会有很大推动,但这毕竟不能代替整党。鉴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工作范围这样广,积累问题这样多,而在整党问题上,我们历史上既有正面经验,又有反面教训,书记处认为,明年开始的新的整党,必须精心地和细致地加以准备、指导和组织。中央和省、市、区都需要从今冬或明春开始,搞几个试点。在这个基础上,着手起草一个较好的整党文件。估计到明年五、六月全国人大结束以后,至迟明年秋天,可能把文件拿出来,作为十二届二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之一。二中全会之后,再分期分批地展开,争取从明年秋天起,在三年在内全国范围完成整党。

    第四,经济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工作有很大起色,进行了许多改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今年的经济形势相当好,无论经济效益还是发展速度,都很可能超过原来的预计。当然,经济部门和省、市、区的同志们都感到,问题还很多,任务还很繁重。以工交战线来说,潜力确实很大。但是一些部门,相互扯皮和不敢负责的现象没有根本扭转。其原因,归根到底是由于对许多问题没有钻进去,特别是没有到第一线彻底弄清情况,也没有拿出魄力,切实解决问题。这种状况,看来已经到了非下决心根本改变不可的时候了。工交企业应当继续大力进行整顿,认真推广经济责任制,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而努力。商业企业也应当积极推广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打通城乡交流的渠道,努力开拓广阔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农业方面,几年来确有很大的发展和进步。许多原来落后的地方和社队,一年、二年产值就翻了一番,即使原来基础较好的地方,三年、四年产值翻番的,也不在少数。尤其令人高兴的是,许多县、社队,这两年增长更快。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狠抓了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了多种经营。当前问题是,还有不少地方,思想解放得不够,需要进一步扩展眼界。书记处认为,农业战线各级党组织,要放手发动和指导农民群众在保证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广开生产门路,更快一些地富裕起来。这应当作为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从事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的一个中心思想提出来。八亿农民更快地劳动致富,农业供应工业的原材料就会更多,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就会更大,建设资金和国家财政收入也就会更快增长,这就必然能够成为推动工业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之一。无论工业和农业,都要要求干部引导群众,重视技术改造。总之,只要善于调查研究和切实地解决经济工作中的问题,经济的发展,肯定可以一年比一年更好一些。这方面,如果明年、后年进一步理出头绪,中央和省、市、区就有可能从后年即1984年起,腾出主要精力,来研究和逐步进行教育、劳动、工资、物价制度等方面的全面改革。这样,加上整党的全面展开和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到1986年,即粉碎“四人帮”十周年,就有可能在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接近于实现十二大提出的三个根本好转的目标。这就好比“十年河西,十年河东”:“文革”十年,每况愈下,不堪回首;“文革”后的十年,乾坤再造,前程似锦。

    最后,我还要着重强调一点,就是从现在起,今后五年内,党和国家的命运,是同我们这个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新的战斗指挥部,息息相关的。我想我们这个领导集体的每一位成员,都会意识到自己肩上的历史重任。

    能不能担当起如此重大的责任呢?我们具备许多有利的条件。第一,我们已经有了更多的领导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集体亲密和谐,坚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的成功经验。领导班子的调整和机构的改革,增强了各级组织的战斗力。第二,几位老革命家健在,为我们掌舵。第三,新成立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一定能够在政治上成为中央很好的助手和参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有了新的加强,也一定能够在维护党纪、端正党风上起更大的作用。有了这三条,我们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但可以担当起重大的历史责任,而且应当比上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做得更好一些。

    今天在座的,许多同志是新当选中委的;也有些同志的工作,经过选举,有所变动。有进有出,有上有下,这也是党内生活的一种正常情况,在我们党的事业急剧发展的情况下,更是这样。无论各人情况如何,只要大家都能向前看,都能时时想到人民的需要和自己的不足,那就一定能够不断前进,作出新的贡献。我们还衷心地希望,新上来的比较年轻的同志,一定要珍视党和人民的重托,刻苦学习,谦虚谨慎,兢兢业业,振奋精神,好自为之。我们大家都坚信这么一条真理:公道自在人心。让党心,军心,民心,对我们每个人作再一次的鉴定吧。





社论: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6/4429535.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二届一中全会圆满完成自己的任务,胜利闭幕了。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欣慰地看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时刻,中国共产党开了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显示党的无限生命力的大会,一个给人以信心、希望和巨大鼓舞力量,动员全国人民奋发努力,实现新的伟大目标的大会。经过充分民主的讨论,大会同意胡耀邦同志代表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在认真审议之后,通过了新党章;经过充分的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经过这次代表大会,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党的建设更能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党的最高领导层将成为更加朝气蓬勃的战斗指挥部。十二大将作为在政治上确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任务,在组织上实现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大会,作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

    “在历史的责任面前,我们决不退缩,决不犹豫,决不无所作为。”这是许多代表满怀激情的誓言。十二大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前展现了一条政治上长期稳定、经济上健步发展的坦途,提出了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各项艰巨任务,其中首要的是把经济建设继续推向前进。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开始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已经二十多年了。这期间,我国的经济建设几起几落,付出了很高的代价,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拨乱反正,才逐步清除了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从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找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制定和贯彻了一系列符合客观实际、深得人心的方针政策,使我国经济走上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十二大充分肯定并充实和发展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战略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尽管在未来的航程中,还可能有险滩,有暗礁,但是我们已经有了准确的航海图,已经有了丰富的航行经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只要结合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坚决地、扎扎实实地贯彻十二大精神,我们一定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在这个问题上,“速胜论”是错误的。我们吃过“高指标”的亏,再也不能心存侥幸,幻想可以不经过切实的努力,不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就能冒出一个现代化来。另一方面,“悲观论”也是错误的。畏首畏尾,得过且过,无所作为,能够争取的不去争取,这种懦夫懒汉的世界观永远打不开新局面。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该振奋精神,满腔热情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当开路的先锋,作铺路的石子,这才是中国共产党员在新的历史时期应有的革命风格。我们党历来是有这种革命风格的。我们希望,十二大以后,这种革命风格能够进一步在全党发扬光大。

    十二大把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提出来,又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保证,作为我们的一个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提出来,完全切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并具有深远的意义。怎样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和政治的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这是科学社会主义没有完全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们党二十多年来力求解决而又没有很好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总结了历史经验和近几年的新鲜经验之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进步,达到了一个新的科学高度。这首先是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得到发展的反映,同时势必在推进它的进一步发展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我们要坚持把全党工作的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坚持适应社会主义当前发展阶段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包括按劳分配政策,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等等。只有严格从当前实际出发,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正确政策,才能促进经济建设的巨大发展,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谈得到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历史经验证明,平均主义在我国一有机会就容易跑出来,并且冒充共产主义来迷惑人。我们一定要继续克服平均主义倾向,决不让它肆虐。但是,作为共产党人,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指导下制定的,也只有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指导下才能真正得到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社会是向着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不断前进的,这个进程不能仅仅依靠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必须依靠人们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如果忽视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指导下在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伟大任务,如果听任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作风和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侵蚀我们的党和人民,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因此,我们既要致力于物质文明建设,又要致力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经济政策,又要坚持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要善于把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同完成当前的斗争任务,同做好自己担负的具体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二大还提出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把社会主义民主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去,并且把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是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一项根本任务。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只有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使我们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使人民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局面。

    坚决按照新党章办事,对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十二大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的重大决策。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十二大要求全党在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力争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的根本好转。这三个根本好转是互相联系的,关键是党风的根本好转。党风有了根本好转,社会风气才能根本好转。党风和社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就能更好地组织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就不难做到。每个共产党员,无论有怎样的资历、职务,都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以无愧于共产主义战士的光荣称号,无愧于人民给予我们的信赖。共产党员所以可贵,正在于他们是人民的一部分,是人民中最先进的部分。只要共产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严以律己,在工作、劳动、学习中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国各族人民就一定会和我们一道,同心同德,勇往直前地去夺取新的胜利。

    十二大另一个历史性的贡献是,一大批德才兼备、比较年轻的党员第一次参加中央委员会,担负起中央的领导工作,一大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从第一线退出,参加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工作,在党的最高领导层进一步实现了新老结合和交替。这是值得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庆贺的一件大事。领导层的新老交替,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过严重的教训,在我们党内也有过严重的教训。现在我们能够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决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又一次证明我们党不愧是成熟的、无私的、伟大的工人阶级政党。

    十二大提高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各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摆在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面前。让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开创新局面,迎接新胜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3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7/4429532.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1983年10月11、12日在北京举行。在此之前,举行了预备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出席并主持会议。到会的中央委员201人,中央候补委员136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5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4人,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同志11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过认真热烈的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这个决定,体现了党的十二大的精神,明确规定了这次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全会认为,这个决定的贯彻执行,必将保证整党工作正确地顺利地进行。

    为了保证整党工作的日常领导,这次全会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在这次全会上,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就整党问题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邓小平同志在讲话中,还提出了加强思想战线工作的问题。全会决定中央于今冬明春召开会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全会依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杨泰芳、郎大忠(傣族)为中央委员。

    全会决定增补魏文伯、奎璧(蒙古族)、张苏、杜星垣、贾庭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以后提请下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追认。

    全会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积极参加整党。全会相信,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胜利地完成这次整党的伟大任务,一定能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一定能够把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一日通过)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7/4429530.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从一九八三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十二届二中全会讨论了如何贯彻执行这一重要决定的问题,确定从今年冬季开始全面整党。

    (一)整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是久经考验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党。尽管十年内乱使我们党受到了严重损害,党的队伍的主流仍然是纯洁的和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路线,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妥善地处理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重大问题,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进行了机构改革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及纠正各种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的斗争,进行了恢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和斗争,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得到了初步整顿,党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健康力量在党内已占强大优势。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完全能够依靠本身的力量,克服自己的阴暗面,纠正自己的错误,更加生气勃勃地前进。

    但是,几年来我们党在紧张地进行上述一系列的工作和斗争的过程中,还来不及针对党在思想、作风、组织各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整顿。对党员的教育还进行得不普遍、不充分。十年内乱的流毒还没有肃清。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和侵蚀有所增加,我们为抵制、克服这种侵蚀而进行的工作和斗争还不够有力。由于这些原因,目前党内仍然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有些党员对拨乱反正的伟大意义缺乏认识,还没有站到马克思主义路线的立场上来,有些党员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优越性、共产主义的光明前途认识模糊,思想混乱。在思想战线上,有些党员对违反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熟视无睹,有的甚至公然传播这些思想。有些党员和党员干部个人主义严重,甚至恶性膨胀,为谋求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走上犯罪道路。有些党员和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精神不振,无所作为,不起先锋模范作用。有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处于瘫痪状态,丧失战斗堡垒作用。在党内,“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还没有完全清理。这种思想、作风、组织上的严重不纯,对党的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有效地加以整顿。

    我们党面临着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任务。这个任务是伟大光荣的,也是十分艰巨的。社会主义事业必须有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央早已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也必须改善党的领导。现在,我们党除了存在着上述思想、作风、组织上的严重不纯以外,还在许多方面同我们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相适应。这次整党总的目的和要求,就是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依靠全党同志的革命自觉性,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执行党的纪律,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严重不纯的问题,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提高全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更加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这次整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夺取新的伟大胜利所必须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是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的根本保证,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保证。

    (二)整党的任务

    中央认为,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

    第一,统一思想,就是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

    我们党的全部历史表明,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是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基本条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是纠正“左”的错误,反对右的错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把四项基本原则同当前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得到了广大党员的衷心拥护。党的每一个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基础上同中央保持一致,这是党的政治纪律。能否做到这一点,是衡量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纪律状况的主要标志。

    目前,党内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一些党员和党员干部还没有从过去“左”倾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他们歪曲四项基本原则,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持抵触态度,有的甚至阳奉阴违、公开抗拒;一种是一些党员和党员干部经不起历史挫折的考验和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他们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背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这种“左”和右的错误倾向,都是同党的性质、纲领和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不相容的。

    犯有这些错误的党员和党员干部,多数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要通过学习、总结历史经验和耐心的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纠正错误。对少数坚持错误的政治立场而拒绝改正的,不但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思想斗争,还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决不能只是在口头上表示一致,而必须在实际行动上保持一致。要坚决地改变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软弱无力的状态,要自觉地正确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坚决地抵制和克服“左”的和右的错误思想的影响。

    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就要把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要克服主观主义,认真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讲实事求是,把革命干劲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证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执行,也才能不断地用新的实践经验来丰富、发展它们,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

    第二,整顿作风,就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反对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

    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正是由于在实际行动中表明具有大公无私的品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得到了人民的衷心爱戴和信赖,才不断地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必须为群众谋利益,争取群众,依靠群众,取得群众的充分支持,才站得住脚,才不会失败,这是比较容易为我们的同志理解的。但是,当我们党长期领导了全国政权以后,相当一部分同志对这种必要性的认识,在思想上就不那么清醒了。他们不懂得,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正是因为党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党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命运;党如果脱离了群众而不坚决改正,就必然会由于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而失败。

    现在,有些党员和党员干部,根本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不是正确地运用党和人民给予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为人民群众谋幸福,而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或为自己周围的一些人谋取私利。他们向党伸手,争地位,闹待遇。他们公然违反财经纪律,破坏国家计划,违反国家经济政策,截留税收利润,巧立名目,挥霍、浪费、侵吞国家和集体的财物。他们在住房、调整工资和子女亲友的就业、升学、提干、安排工作、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以及涉外工作等方面,利用职权、利用工作上的方便和私人关系搞特殊化,违法乱纪,侵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他们无视国家法律,袒护、包庇犯罪分子,甚至直接参与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活动。

    还有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革命意志衰退,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他们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生产的发展、体制的改革、精神文明的建设漠不关心,在工作中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甚至互相拆台。他们的严重失职,导致生产建设中的惊人浪费和国家行政中的重大失误,使党和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害。

    这些不正之风和腐朽现象,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严重的破坏作用,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中的形势,削弱了党内外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共产主义的光辉前途的信念,挫伤了他们的政治、生产、工作、学习的积极性。这次整党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坚决扫除这些歪风。对于在一九八○年三月中央公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后利用职权和其他条件谋取私利的党员和党员干部,要责令他们作出检讨,错误严重的,要给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在经济上占了便宜的,要查清事实,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退赔。对《准则》公布以前的这类问题,情节特别严重或坚持错误、屡教不改的,也要严肃处理。对于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者,要给以必要的处分,直至撤职和开除党籍。

    第三,加强纪律,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家长制、派性、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改变党组织的软弱涣散状况。

    保持党的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的纲领和任务,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现在,在党的不少组织和党员中,仍未清除十年内乱流毒的影响,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凌驾于组织之上,集体领导徒具虚名,实际上是个人说了算;有的甚至把自己主管的单位,变成可以任意支配的领地,称王称霸。另一方面,有一部分党员和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宗派主义相当严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十年内乱中产生的派性在一部分党员和党员干部中至今尚未克服,他们仍然以派性代替党性,以派划线,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结帮营私,严重危害党的团结统一,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不少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很不健全,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违犯党的纪律和其他不良现象得不到制止和纠正。有些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反而处处回避矛盾,以不得罪人为原则,有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这些现象,在这次整党中一定要彻底改变。经过整党,在党组织内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内部,要养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团结一致,生动活泼,纪律严明的局面。

    第四,纯洁组织,就是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来,开除出党。

    纯洁组织是这次整党的一个重要目的。“三种人”反对党、危害党,如不彻底清理,就会成为党的严重隐患。清理“三种人”,是纯洁组织的关键问题。“三种人”中造反起家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紧跟林彪、江青一伙拉帮结派,造反夺权,升了官,干了坏事,情节严重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拉帮结派干坏事,粉碎“四人帮”以后,明里暗里继续进行帮派活动的人。打砸抢分子,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诬陷迫害干部、群众,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情节严重的人;砸机关、抢档案、破坏公私财物的主要分子和幕后策划者;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子。区分是不是“三种人”的根据,是本人对党对人民造成危害的事实,而不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头衔或参加哪一个组织。确定是否“三种人”,要既严肃又慎重。对本人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表现,要作历史分析。凡是有争议的,应报上级党委讨论决定。“三种人”,除经过长期考验,证明确已悔改者外,原则上要开除出党。

    至于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错误和问题,除“三种人”外,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对于一般性的错误,在这次整党中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对于有严重错误的人,凡属没有作结论和处理的,在这次整党中要作出结论和处理;凡属已经作了结论和处理,又没有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的,不再重新处理。

    顽固抗拒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路线的人,在经济上和其他刑事问题上严重犯罪的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乱纪的人,都必须开除出党。

    对开除了党籍的人,凡是还可以当干部的要适当安排他们的工作,不能当干部的也要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以出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鼓励他们改造,帮助他们进步。

    (三)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

    中央要求,全体党员要无例外地积极参加整党。广大党员应当努力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增强党性,使自己成为合格党员,并且应当努力争取成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的标准,就是党章第二条规定的对党员的最基本的要求和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肩负着特别重要的责任,除了必须符合上述党员标准外,还必须具备党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当前,特别重要的是,要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增强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勇于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作斗争,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制造精神污染的行为作斗争,同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作斗争,为广大党员作出榜样,引导人民群众努力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

    广大青年党员具有思想活跃、勇于创新、朝气蓬勃的特点。但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很少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缺乏革命实践和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由于他们在自己的世界观形成时期,思想上受十年内乱期间无政府主义等消极现象的影响,一般地说,他们正确鉴别政治是非的能力比较薄弱。在这次整党中,要十分注意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党性锻炼,提高他们抵制资本主义思想腐蚀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成熟起来,能够真正担负起党的事业继承者的历史重任。

    对广大党员来说,衡量他们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的标准,主要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人在各方面的实际表现。

    (四)整党的步骤和基本方法

    这次整党的步骤是:从中央到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地整顿。每个单位党组织的整顿,也要自上而下,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

    全党现有四千万党员,其中有九百多万干部,有近二百五十万个基层和基层以上的党组织。在从今年冬季起的三年内,分两期整顿完毕。第一期,从今冬开始整顿中央一级、省市自治区一级(这两级包括各部委办司厅局)和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一级的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在这期间,省市自治区党委可以指定一些已经完成机构改革的地、县级党组织,作为试点,进行整党。军队也可以进行类似的试点。第二期,从一九八四年冬开始整顿其他所有的党组织,这一期如何分批进行,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部署。

    所有的党组织在本决定发布后,都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整党文件,提高思想觉悟,健全组织生活。犯有各种错误的党员和党员干部,应当主动改正错误,不要等到本单位整党时才来解决。

    这次整党的基本方法是: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纯洁组织。在整党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加强思想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

    为了适应整党的需要,中央决定编印《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简编》、《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这三本书和《邓小平文选》都是整党学习文件。缺乏阅读能力的党员,由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党委负责组织和培训力量,向他们宣讲《党员必读》和《邓小平文选》的主要内容。所有党员都要通过学习整党文件,提高对党的性质、纲领和任务的认识,提高对党员标准的认识,提高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认识。中央一级和省市自治区一级的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在本单位整党完成后,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著作(书目另定),其他党组织也要在本单位整党完成后,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这一方面的学习。

    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是为解决党内矛盾创造必要的条件,而正确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效方法。不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党的一切目的都达不到。对党内的错误思想、错误行为不敢批评,不敢斗争,是党性不纯的表现;压制批评,对批评者打击报复,是违犯党纪的恶劣行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定要严格遵守党和毛泽东同志历来强调的原则: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与人为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允许本人申辩;必须讲真理,不讲面子;必须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严肃性、尖锐性同科学性结合起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纠正错误,又要团结同志共同进步的目的。

    这次整党必须走群众路线,首先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整党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充分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凡属正确的意见,都要积极采纳;对于不正确的意见,则要作好解释工作。整党中的一切问题,都必须由有关党组织讨论解决,不能重复过去“群众整党”,由非党群众决定党内问题的错误做法。

    在整党过程中,一切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坚决解决,不要拖延,使党内外群众随时看到整党的实际成效。

    任何单位都不能因整党而妨碍生产和工作。在搞好整党的同时,要促进生产发展,推动工作前进。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要组织团员学习整党文件,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

    整党只解决我们党内的问题,不要求各民主党派进行作风和组织的整顿。

    (五)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

    对党员的组织处理,一般要放在整党后期进行。

    对于犯了轻微错误的党员,主要是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切实改正。对于犯了严重错误的党员,除批评教育外,还应给以应得的党纪处分。违犯政纪的党员,必须由行政机关依据政纪给以处分,违犯国法的党员,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给以处分。对该处分的党员不坚决处分,对该清除出党的党员不坚决清除出党,就不能保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就不能纯洁党的组织,就会影响党的战斗力。

    对党员的组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程序。不要事先定比例、定数字。

    党的每个组织经过思想、作风和组织的整顿,在处理了必须处理的问题的基础上,最后要郑重地进行党员登记。

    1、对符合或基本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予以登记。

    2、对经过教育,仍然基本不符合党员标准,但本人有转变的决心和表现,愿意接受党的考验的党员,缓期登记,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也缓期登记。

    3、党员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标准,经多次教育帮助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不予登记。

    4、党员要求退党、自行脱党和拒绝参加整党的,予以除名,不予登记。

    予以登记、缓期登记、不予登记,都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缓期登记、不予登记,还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在缓期登记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缓期登记期满,已经达到党员标准的,予以登记;没有达到党员标准的,予以除名。

    对缓期登记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振作精神,积极向上,尽快达到党员标准。对不予登记的人,也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关怀他们,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好公民或好干部。

    (六)必须防止走过场

    为了防止走过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真正以身作则。每个党组织的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整党,严格剖析自己,勇于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进行诚恳的、深刻的、实事求是的自我批评,并且勇于对其他领导干部的缺点、错误采取同样态度进行批评。这样,就能带动广大党员搞好整党。

    为了防止走过场,还必须实行上下监督。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整顿,要加强领导,严格监督,及时研究和帮助它们解决整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个党员都要担负起监督的责任,对本单位整党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负责地向本单位的党组织或上级党委反映。党的每个组织整顿的好坏,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责任,上一级党委也必须承担责任。上级党组织的整顿情况,要及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以便于他们进行监督和提出批评。

    为了防止走过场,在整党结束时,上级党委要组织验收。验收时要有党员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验收的标准是:

    1、领导班子是不是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是不是形成了团结一致的坚强核心。

    2、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特别是“三种人”,是不是都得到了严肃的处理。

    3、党内外群众意见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利用职权和其他条件谋取私利的问题,是不是都得到了认真的解决。

    4、党员的政治素质是不是提高了,组织纪律性是不是加强了,是不是能够认真执行党章,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不是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是不是加强了同群众的联系。

    5、本组织所负责的生产和工作,是不是有了显著的起色。

    在验收中,凡是发现没有做到这五条的,应当坚决补课。在本决定下达前,已经进行过整党试点的单位,经检查符合上述五条标准的,应承认其有效;不完全符合的,缺什么补什么。

    在防止走过场的同时,还必须注意防止过去那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决不允许乘整党之机煽起派性,决不允许利用派性整人,决不允许诬告陷害,挟嫌报复。违者一经查明,即予严惩。

    (七)整党工作的领导

    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并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在中央领导下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宣传。在整党过程中,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要陆续发布各种补充规定,并及时通报整党中的重要情况、问题和经验,以保证中央整党决定的贯彻执行。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在一九八四年完成县、社(乡)两级的机构改革工作,以利这两级进行整党。

    这次整党工作,由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党组织领导进行,上级党组织要认真了解下一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是否存在什么严重问题。整党中,上级党组织一般不派工作组。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而领导班子又不能担负起整党任务的单位,必须由上级党组织派工作组去帮助的,工作组要由上级党组织的负责干部带队,它的任务是整顿好领导班子,然后再由整顿后的领导班子领导整党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应挑选一批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同志,包括退出第一线工作的老同志,经过整党学习和训练,作为联络员或巡视员派往所属进行整党的单位,主要负责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当地党组织和上级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这次整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亲自抓一两个点,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和推广整党的典型经验。在整党工作中,对于遇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有错误要及时纠正。

    (八)巩固和发展整党的成果

    整党后期,各级党组织要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方面努力巩固和发展整党的成果,把党的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这次整党后,要加强对党员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结合党组织的实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对党员系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党的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的方针政策教育,还要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进行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经过这次整党,要努力建立、健全和改革党内生活的各种必要制度。组织生活要进一步健全起来,使党员和党员干部得到严格的组织生活的锻炼和党组织的有效监督。反对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斗争是长期的,全党同志对此务必不要松懈。

    在整党中和整党后,要注意吸收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分子入党。鉴于目前工交财贸第一线的党员很少和青年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很少,一批已经具备入党条件的知识分子还没有被吸收入党,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也不多,因此,当前要较多地注意在工交财贸第一线的职工,青年农民,解放军指战员,各行各业中的知识分子和高等学校、中专的学生中吸收党员,并且较多地注意在妇女中和少数民族中吸收党员。发展新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关门主义,禁止突击发展。

    (九)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地、创造性地执行本决定

    本决定提出的是这次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组织应当把这些方针、政策和方法,同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订实施的具体方案。既要遵守本决定的各项规定,又要创造性地加以运用。本决定提出的这次整党的任务的四个方面,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党组织,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各级党委要充分注意,这次整党决不能妨碍我们党关于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城乡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继续贯彻执行。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有以思想建设为主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现在,我们党有了十年内乱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的反面经验,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的胜利实践的正面经验,有了一套整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而且有一大批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战士作为这次整党的骨干力量,大多数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整党是积极支持的。有了这些条件,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一致努力,一定能够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胜利地完成这次整党的任务。

    中央相信,经过这次整党,必将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必将使我们党获得更加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必将出现全党奋发图强、紧密团结的新气象。如果说,一九四二年的延安整风达到了全党思想上的高度一致,保证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这次整党就一定能够使我们党更好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去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




社论:整党是夺取现代化建设伟大胜利的重大步骤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7/4429531.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瞩目以待的全面整党,将遵循这个决定,于今年冬季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党范围进行完毕。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夺取新的伟大胜利,所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是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的根本保证,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革命事业的领导力量,也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力量。党的这种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渐形成的,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党的状况如何,思想是不是统一,作风是不是端正,纪律是不是严明,组织是不是纯洁,不能不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兴衰,也不能不影响到各族人民的祸福。广大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早就把自己的命运同党联系在一起,把这一代人的幸福和子孙后代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身上,期望党更坚强,更纯洁,更富有战斗力,能够不断地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更好地肩负起历史的重任。

  人民这种殷切的期望,是有充分理由的。中国共产党是久经考验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党。二十八年领导民主革命的历史,三十四年领导全国政权的历史,都证明中国共产党具有能够战胜一切敌人,也能够克服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不断开拓前进的强大力量。国民党的“围剿”,日本帝国主义的“扫荡”,蒋介石八百万军队的进攻,没有能把我们党吃掉。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种种艰难困苦,没有把我们党吓倒。陈独秀、王明等人的机会主义路线,以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长达十年之久的肆虐,也没有能把我们党搞垮。相反地,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同国内外阶级敌人的斗争中,在同各种艰难险阻的斗争中,在同党内机会主义分子和混进党内的阴谋家、野心家的斗争中,锻炼成长,趋于成熟。这并不是说我们总是一帆风顺,没有错误,没有失败。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政党,没有不经过失败就能成功的革命。列宁说过:“无论过去和现在,我们的力量就在于我们对最惨重的失败也能给以十分冷静的估计,从失败的经验中学习应该怎样改变我们的活动方式。”正是这种对于失败的“十分冷静的估计”,使我们党在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包括十年内乱这样严重的挫折中,振作起来,走出险境,登上坦途。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不仅表现在她能够领导革命走向胜利,而且表现在她能够、并且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生气勃勃地前进。这种强大的力量,来自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装,是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政党所特有的政治素质,是一切资产阶级政党不可比拟的。

  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任何不怀偏见的人都看到,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时间只过去了几年,动乱的中国变成了安定的中国,经济停滞的中国变成了稳步发展的中国。党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胆地、坚决地拨乱反正,妥善地处理了许多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重大问题,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确地解决了如何评价毛泽东同志这个不仅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是关系重大,而且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具有一定影响的大问题。我们如实地肯定了毛泽东同志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指出了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坚持了毛泽东思想,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在几年来的拨乱反正和十二大以后开创新局面的斗争中,党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恢复了战斗的青春。这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来说,重要的不是满足于自己的成绩,而是检查自己的不足。只有经常地检查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才能为新的胜利准备条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整党的重要性,就是看到了党内还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十年内乱的流毒并没有完全肃清,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依然存在,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有所增长,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官僚主义等恶习,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身上表现很突出,脱离群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而我们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对这些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作风的侵蚀的抵制和斗争不够有力,甚至视而不见,不抵制,不斗争,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人民群众,包括广大党员对这种状况是很不满意的。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所进行的工作,例如清查、真理标准的讨论、落实政策、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调整领导班子、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有整党的性质,使党的思想状况、组织状况和党的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我们毕竟没有来得及针对党在思想、作风、组织各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整顿。现在,各方面的工作都走上轨道,已经有可能开始全面整党,再也不能耽误了。

  整党之所以必要,不仅因为党内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因为党面临着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任务。这个任务是伟大的,光荣的,也是艰巨的。我们靠什么来完成这个历史任务呢?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这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并且还要继续在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再就是靠一个团结的、全心全意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党。有了这样一个党,才能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刻苦学习新知识,学会新本领,坚定不移地、富有创造性地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毋庸讳言,党在许多方面同我们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是不相适应的。对于广大党员来说,都有不断地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问题。党的全面整顿,不仅是要解决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全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同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制定的。《决定》对于整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整党的任务和要求,对于整党的步骤和方法,对于党员的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对于整党工作的领导等等,都有深刻的论述和明确的规定,是一个很好的指导性文件。《决定》指出,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统一思想,就是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整顿作风,就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反对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加强纪律,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组织原则,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家长制、派性、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改变党组织的软弱涣散状况。纯洁组织,就是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特别是把严重反对党、危害党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清理出来,开除出党。所有这些任务的提出,都是深得党心、民心的。

  根据《决定》,这次整党的步骤是从中央到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分期分批进行。每个单位党组织的整顿,也自上而下,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这就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第一批整党的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以及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一级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真正以身作则,严格剖析自己,勇于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进行诚恳的、深刻的、实事求是的自我批评,并且勇于对其他领导干部的缺点、错误采取同样态度进行批评。这样,就一定能带动广大党员,积极地认真地进行整党。

  这次整党的基本方法,是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纯洁组织。《决定》指出,在整党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加强思想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在这个问题上,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走过场,把严肃的整党变成什么问题也不解决的表面文章。一种是重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甚至乘整党之机煽起派性,用派性整人。如果说,党内外都有一些同志对这次整党缺乏信心的话,主要就是担心出现这两种倾向。应该指出,我们党对这次整党下了最大决心,决不允许走过场;我们过去吃够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苦头,也决不允许重复这种错误。为此,在《决定》中提出了防止这两种倾向的明确规定。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有以思想建设为主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整党的方针政策。现在,有了十年内乱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的反面经验,特别是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的胜利实践的正面经验,全党执行整党的正确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了。况且,我们有一大批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战士作为这次整党的骨干力量,大多数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健康力量在党内已占强大优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整党是积极支持的。有了这些条件,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胜利完成这次整党任务,使我们党获得更加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都要以满腔热情和科学精神投身到整党中去,把自己锻炼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和合格的共产党员。

  共产党开始整党。在党的领导下国家机器照常运转。经济调整和体制改革继续进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各项基本政策,包括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城乡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执行。经过这次伟大的整党,我们党一定能够大大前进一步,一定能够更好地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去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4: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8/4429527.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全会决定于明年九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议题是:(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二)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三百二十一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中央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二百九十七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之前,举行了六天的预备会议。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充分的信心和勇气,切实有效地进行工作,努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为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通过)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test/2008-06/26/content_1028140.htm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分析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和政治形势,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这几年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一致认为:必须按照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利于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经过了几年的酝酿和实践。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同时就着重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那次全会以后,全党在拨乱反正和调整国民经济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改革主要在农村进行。在完成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有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并且指出这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指示,推动了各项改革的广泛深入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长期使我们焦虑的农业生产所以能够在短时期内蓬勃发展起来,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强大活力,根本原因就在于大胆冲破“左”的思想束缚,改变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了八亿农民的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目前农村的改革还在继续发展,农村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这种形势迫切要求疏通城乡流通渠道,为日益增多的农产品开拓市场,同时满足农民对工业品、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农村经济发展对城市的要求,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这几年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也已经进行了许多试验和探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和重要经验,使经济生活开始出现了多年未有的活跃局面。但是城市改革还只是初步的,城市经济体制中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目前,城市企业经济效益还很低,城市经济的巨大潜力还远远没有挖掘出来,生产、建设和流通领域中的种种损失和浪费还很严重,加快改革是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和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只有坚决地系统地进行改革,城市经济才能兴旺繁荣,才能适应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需要,真正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还应该看到,正在世界范围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机遇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的经济体制,具有吸收当代最新科技成就,推动科技进步,创造新的生产力的更加强大的能力。因此,改革的需要更为迫切。

    当前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日益巩固,经济调整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第六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提前完成,国家财政状况逐步好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大为增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愿望更加强烈。特别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全面整党的健康发展,已经和正在端正各条战线现代化建设的业务指导思想,明确改革的方向。现在,全面改革经济体制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以利于统一和提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使改革更加卓有成效地进行,使社会主义优越性进一步得到发挥。中央希望并且相信,如同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实行拨乱反正,提出改革任务,推动农村改革方面起了伟大的历史作用那样,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制订全面改革蓝图,加快改革步伐,推动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方面,也必将起到伟大的历史作用。

    二、改革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结束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一百多年人民灾难深重的历史,消灭了剥削制度,我国各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取得了旧中国根本不可能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奠定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我国各族人民从长期的历史经验中深切体会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曾经预言,社会主义在消灭剥削制度的基础上,必然能够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使生产力以更高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建国三十五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已经初步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必须指出,这种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其所以如此,除了历史的、政治的、思想的原因之外,就经济方面来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建国初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面临着实现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展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繁重任务,逐步建立起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那个时候,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统得很死,而且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方法和步骤上坚持了从中国实际出发,有很大的创造。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规模越来越大,原来为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经济体制方面某些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一九五六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和大会前后,党中央特别是中央主持经济工作的同志已经觉察到这个问题,并提出了某些改进措施。但是,由于我们党对于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毕竟经验不足,由于长期以来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形成了若干不适合实际情况的固定观念,特别是由于一九五七年以后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的影响,把搞活企业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种种正确措施当成“资本主义”,结果就使经济体制上过度集中统一的问题不仅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发展得越来越突出。

    其间多次实行权力下放,但都只限于调整中央和地方、条条和块块的管理权限,没有触及赋予企业自主权这个要害问题,也就不能跳出原有的框框。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必须认真总结我国的历史经验,认真研究我国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要求,同时必须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中央认为,按照党历来要求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正确对待外国经验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走自己的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我们这次改革的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进行,只应该促进而绝不能损害社会的安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国家财力的增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要使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涌现出来,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必须下定决心,以最大的毅力,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这是历史的必然和人民的愿望。全党同志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应该紧紧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

    三、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城市企业是工业生产、建设和商品流通的主要的直接承担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现在,我国城市企业,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业和服务业的企业,已有一百多万个,职工共达八千多万人。仅城市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和利润,就占全国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这些情况表明,城市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八千多万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就是说城市企业是否具有强大的活力,对于我国经济的全局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对于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关键问题。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而现行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恰恰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的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围绕这个中心环节,主要应该解决好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即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确立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

    过去国家对企业管得太多太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为了使各个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必须通过计划和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检查、指导和调节,通过税收等形式从企业集中必须由国家统一使用的纯收入,委派、任免或批准聘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并且可以决定企业的创建和关、停、并、转、迁。但是,由于社会需求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企业条件千差万别,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错综繁复,任何国家机构都不可能完全了解和迅速适应这些情况。如果全民所有制的各种企业都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那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严重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压抑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因此,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管理的前提下,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有权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依照规定自行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权自行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方式,有权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本企业产品的价格,等等。总之,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的义务的法人。这样做,既在全体上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在局部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不但不会削弱而且只会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

    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的时候,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我国农村改革的经验生动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正确解决职工和企业的关系,真正做到职工当家做主,做到每一个劳动者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人人关注企业的经营,人人重视企业的效益,人人的工作成果同他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密切相联。现代企业必须有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生产指挥,必须有高度严格的劳动纪律。因为我们的现代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在实行这种集中领导和严格纪律的时候,又必须坚决保证广大职工和他们选出的代表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领导者的权威同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统一的,同劳动者的主动性创造性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劳动者的积极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发挥的必要前提。

    确立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这两方面的正确关系,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本质内容和基本要求。要实现这个基本要求,势必牵动整个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需要进行计划体制、价格体系、国家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和劳动工资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中央认为,这些改革,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各个环节的内在联系和主客观条件的成熟程度,分别轻重缓急和难易,有先有后,逐步进行,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达到这个目标的步骤,另行部署。

    四、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危机,使生产符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目的,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标志之一。建国以来,我们实行计划经济,集中大量财力、物力、人力,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应该是统一性同灵活性相结合的体制。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考虑到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的在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改变,考虑到我国目前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实际情况,建立这样的计划体制的需要就更加迫切。如果脱离现实的国情,企图把种种社会经济活动统统纳入计划,并且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加以实施,忽视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的重要作用,那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在计划的指导思想上主观和客观相分离,计划同实际严重脱节。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经在制订电气化计划的时候产生这样的思想:“现在对我们来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今天我国同当时俄国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已大不相同,但是我们的实践经验证明列宁的这个思想不仅适用于当时条件下的俄国,而且具有长久的意义。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只能是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国民经济大体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它的广泛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必须有计划的指导、调节和行政的管理,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能够做到的。因此,实行计划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在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上,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的区别不在于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和价值规律是否发挥作用,而在于所有制不同,在于剥削阶级是否存在,在于劳动人民是否当家做主,在于为什么样的生产目的服务,在于能否在全社会的规模上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还在于商品关系的范围不同。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

    根据历史的经验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应该对我国计划体制的基本点进一步作出如下的概括:第一、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第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三、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按照以上要点改革的计划体制,就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对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其他大量产品和经济活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完全由市场调节。计划工作的重点要转到中期和长期计划上来,适当简化年度计划,并相应改革计划方法,充分重视经济信息和预测,提高计划的科学性。

    五、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价格体系,由于过去长期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和其他历史原因,存在着相当紊乱的现象,不少商品的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不改革这种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就不能正确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不能保障城乡物资的顺畅交流,不能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结构、消费结构的合理化,就必然造成社会劳动的巨大浪费,也会严重妨碍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执行。随着企业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价格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作用越来越显著,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更为急迫。各项经济体制的改革,包括计划体制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它们的成效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价格体系的改革。价格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合理的价格是保证国民经济活而不乱的重要条件,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当前我国价格体系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是:同类商品的质量差价没有拉开;不同商品之间的比价不合理,特别是某些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偏低;主要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格倒挂,销价低于国家购价。必须从现在起采取措施,逐步改变这种状况。

    价格体系的不合理,同价格管理体制的不合理有密切的关系。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必须改革过份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逐步缩小国家统一定价的范围,适当扩大有一定幅度的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使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比较好地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价格体系关系国民经济的全局,涉及千家万户,一定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力负担的可能,在保证人民实际收入逐步增加的前提下,制定周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革的原则是:第一、按照等价交换的要求和供求关系的变化,调整不合理的比价,该降的降,该升的升;第二、在提高部分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时候,加工企业必须大力降低消耗,使由于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而造成的成本增高基本上在企业内部抵销,少部分由国家减免税收来解决,避免因此提高工业消费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第三、在解决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倒挂和调整消费品价格的时候,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不因价格的调整而降低。同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工资还要逐步提高。必须向群众广泛宣传,我们在生产发展和物资日益丰富的条件下,主动改革价格体系,解决各种比价不合理的问题,决不会引起物价的普遍轮番上涨。这种改革,是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迫切需要,是符合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的。一切企业都应该通过大力改善经营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而决不应该把增加企业收入的希望托在涨价上。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任何人趁改革之机任意涨价,人为地制造涨价风,扰乱社会主义市场,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改革价格体系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越是搞活经济,越要重视宏观调节,越要善于在及时掌握经济动态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以利于调节社会供应总量和需求总量、积累和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调节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流向,调节产业结构和生产力的布局,调节市场供求,调节对外经济往来,等等。我们过去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运行,而长期忽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学会掌握经济杠杆,并且把领导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到这一方面来,应该成为各级经济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的重要任务。

六、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

    在无产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以后,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就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能。建国三十多年来,总的来说,我们的国家机构履行了这方面的职责,起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国家机构特别是政府部门究竟怎样才能更好地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是一个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过去由于长期政企职责不分,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揽了许多本来不应由它们管的事,而许多必须由它们管的事又未能管好。加上条块分割,互相扯皮,使企业工作更加困难。这种状况不改变,就不可能发挥基层和企业的积极性,不可能有效地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联合和竞争,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而且势必严重削弱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应有作用。因此,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是搞活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

    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方针和政策;制订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的方案;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部署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汇集和传布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制订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按规定的范围任免干部;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等等。这些职能,需要各级政府付出极大努力来履行,而过去有些没有做好,有的还没有做。但就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来说,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至于少数由国家赋予直接经营管理企业责任的政府经济部门,也必须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正确处理同所属企业的关系,以增强企业和基层自主经营的活力,避免由于高度集中可能带来的弊端。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公司,是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互有需要的基础上建立的联合经济组织,它们必须是企业而不是行政机构,不能因袭过去的一套办法,而必须学会现代科学管理方法。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以后,要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在进行这种改革的时候,有必要提起各城市的领导同志们注意,城市政府也必须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不要重复过去那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老做法,以免造成新的条块分割。城市政府应该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指导和促进企业的专业化协作、改组联合、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现代化,指导和促进物资和商品的合理流通,搞好文教、卫生、社会福利事业和各项服务事业,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搞好社会治安。同时,城市政府还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当地的条件,做好中长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互相协作、互相支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排斥竞争。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竞争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其实,只要有商品生产,就必然有竞争,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竞争的目的、性质、范围和手段不同。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弱肉强食根本不同,它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在国家计划和法令的管理下,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前提下,让企业在市场上直接接受广大消费者的评判和检验,优胜劣汰。这样做,有利于打破阻碍生产发展的封锁和垄断,及时暴露企业的缺点,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竞争中可能出现某些消极现象和违法行为,各级有关领导机关对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教育和管理,认真注意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

    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经济立法,法院要加强经济案件的审判工作,检察院要加强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司法部门要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次深刻改造。体制改了,组织机构和思想作风也要改。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为人民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造机关作风,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改变那种长期形成的领导机关不是为基层和企业服务,而是让基层和企业围着领导机关转的局面,扫除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的官僚主义积弊,使各级领导机关把自己的全部工作切实转移到为发展生产服务,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的轨道上来。

    七、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这几年城市改革的试验充分表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基本经验同样适用于城市。为了增强城市企业的活力,提高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在企业内部明确对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这种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在把农村经验运用到城市中来的时候,必须考虑城市企业的特点,不应该也不可能照搬农村的具体做法。由于行业性质、企业规模和生产条件各不相同,城市企业实行责任制也不可能有划一的模式。这就要求我们的同志,特别是企业的领导同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逐步创造出适合自己情况的具体形式,使承包责任制在城市生根、开花、结果。

    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企业中党的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工人阶级的主人地位。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绝对不容许有任何的忽视和削弱。

    随着利改税的普遍推行和企业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的普遍建立,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将得到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这方面已经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就是企业职工资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今后还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在企业内部,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当前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要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使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在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工资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快劳动制度的改革。

    长期以来在消费资料的分配问题上存在一种误解,似乎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劳动收入比较多,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平均主义思想是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当然,社会主义社会要保证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是,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实行社会救济,对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积极扶持,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是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

    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是我们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这个传统。在新时期坚持这个传统,主要是发扬不怕任何困难,为祖国为人民顽强奋斗的献身精神,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事业中十分注意节约,反对挥霍国家资财的行为,力求避免造成浪费的决策错误,而不应该把坚持这个传统错误地理解为可以忽视人民消费的应有增长。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是整人经济活动的起点和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它决定消费,而消费的增长又是产生新的社会需求,开拓广阔的市场,促进生产更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在这个意义上,消费又决定生产。我们一定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正确处理积累消费关系的前提下,使我国职工的工资收入逐步有较大的提高,使人民的消费逐步有较大的增长。不顾生产发展的可能提出过高的消费要求,是不对的;在生产发展允许的限度内不去适当增加消费而一味限制消费,也是不对的。

    八、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

    我们要迅速发展各项生产建设事业,较快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富裕幸福,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互守信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对于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决不应以限制和排斥其他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发展为条件。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来兴办。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它对于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当前要注意为城市和乡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并给予法律保护。特别是在以劳务为主和适宜分散经营的经济活动中,个体经济应该大力发展。同时,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广泛发展全民、集体、个体经济相互之间灵活多样的合作经营和经济联合,有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还可以租给或包给集体或劳动者个人经营。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前进的需要,决不是退回到建国初期那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尚未在城乡占绝对优势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决不会动摇而只会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开拓了世界市场,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状态已经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所代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已成为世界性的了。在当代,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迅速,尽管国际关系错综复杂,矛盾重重,但从总的方面来说,国际性的经济技术联系仍然很密切,闭关自守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作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在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今后必须继续放宽政策,按照既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实行统一对外的原则改革外贸体制,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规模,努力办好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学会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两套本领。

    对外要开放,国内各地区之间更要互相开放。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和比较不发达的地区,沿海、内地和边疆,城市和农村,以及各行业各企业之间,都要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横向经济联系,促进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的合理交流,发展各种经济技术合作,联合举办各种经济事业,促进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的合理化,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九、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

    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化的经济、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勇于创造,能够开创新局面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企业管理干部。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经济管理干部队伍的状况同这个要求很不适应。这支队伍中的大批老同志,在长期的艰苦奋斗中,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表现出来的优良作风、组织才能和恪守党内生活准则的坚定性,教育和影响着广大中青年干部。但是,他们大都已到老年,不能要求他们再担负繁重的领导工作。当前的迫切任务是,大胆起用和积极培养成千上万中青年经济管理干部。

    应该看到,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特别是在整党中,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已经和正在成长大批优秀人才。各级党委一定要细心地深入地去发现和考察他们,务必不要为那些过时的老观念老框框所束缚,务必不要搞烦琐哲学、求全责备,务必不要受派性和种种闲言碎语的干扰。只要我们这样做了,大批优秀干部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当然,中青年干部有缺乏领导经验的问题,但这种经验可以而且必然能够在实际锻炼中逐步取得,决不能以缺乏经验为理由压抑年轻干部。对经验应该采取分析态度。我们的同志在过去革命和建设中积累起来的正反两方面的丰富经验是十分宝贵的,但是在新时期的崭新任务面前,不论老中青干部,总的来说都缺乏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知识新经验,都要重新认识自己,都要重新学习。那种抱残守缺,老是停留在过了时的经验上的态度,是不对的。

    中央要求,在一九八五年底以前完成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任务,并且订出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造就出大批能够卓有成效地组织和指挥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厂长(经理),能够有力地加强企业的技术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的总工程师,能够切实加强企业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总经济师,能够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精打细算、开辟财源的总会计师,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企业广大职工的党委书记,形成一支包括这些人才在内的,门类齐全、成龙配套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的宏大队伍。

    中央已经多次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同一切轻视科学技术、轻视智力开发、轻视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许多地方仍然存在的歧视知识分子的状况,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我们的一切改革,都必须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利于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进行智力开发的积极性,有利于鼓励广大青少年,广大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加速提高文化技术水平。对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的,要给以重奖。

    科学技术和教育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性任务。中央将专门讨论这方面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十、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将在相当广阔的领域内和相当深刻的程度上展开。这个改革,关系国家的前途,关系亿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切身利益,全党同志要站在改革这个时代潮流的前列。改革是极其复杂的、群众性的探索和创新的事业。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总的说来还处在积累经验的过程,广大干部不是都很熟悉,这就要求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机关保持清醒头脑,进行精心指导。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密切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如何进行,尤其应该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特点。改革中的一切做法都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总结出新的经验。失误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要尽一切努力去避免那些可以避免的失误。当着发生失误的时候,必须力求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吸取教训,继续前进。改革的步骤要积极而稳妥,看准了的坚决改,看准一条改一条,看不准的先试点,不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全国性重大改革的实施,由国务统一部署。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改革的探索和试验,但一切涉及全局或广大范围的改革要经国务院批准才能进行。

    明年将有更多地方和大批企业的党组织进入整党。改革工作要与整党密切结合起来,以整党促进经济,以经济检验整党。在进行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整党的领导,切实保证整党不走过场。越是搞活经济、搞活企业,就越要注意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越要注意克服那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克服一切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就越要加强党风党纪的建设,维护和健全党内健康的、正确的政治生活。在新的时期,党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密切结合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来进行的指导方针。对于锐意改革的干部和群众,要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对于在改革中出现的偏差和错误,除了严重违法乱纪者必须依法处理外,都要采取疏导的方针,批评教育帮助的方针,而不要戴政治帽子。改革问题上的不同主张和不同理论观点,可以展开讨论。不要在干部和群众中分什么“改革派”、“保守派”,要相信思想一时跟不上形势的同志会在改革的实践中提高认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经过五年时间,许多原来抱怀疑态度的同志都在事实的教育下转变过来。中央在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坚持耐心教育的方针,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这是在重大政策问题上解决党内思想认识问题的极为宝贵的经验,今后一定要坚持这样做。要结合改革的实际,对广大党员和群众进行关于改革的理论和政策的生动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该充满活力,既区别于过去那种僵化的模式,又与资本主义根本不同,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自觉投身于改革的伟大实践。

    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会引起人们经济生活的重大变化,而且会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要一起抓,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在创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同时,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生活方式,摒弃那些落后的、愚昧的、腐朽的东西;要努力在全社会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克服那些安于现状、思想懒惰、惧怕变革、墨守陈规的习惯势力。这样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巨大力量。毛泽东同志说过: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论点,悲观的论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的论点,都是错误的。其所以是错误,因为这些论点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事实,也不符合自然界发展的历史事实。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生动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一个根本观点。中国共产党人以不断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在反动统治下,我们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为推翻旧制度而奋斗;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进行改革,为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当前改革的形势很好。广大群众在改革的实践中有伟大的创造。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的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成功,党的十二大确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一定能够胜利实现。





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通过)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8/4429525.html

  一、根据党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于一九八五年九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议题是:

  1、讨论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

  2、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三、参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共一千人左右:

  1、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

  2、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4、不是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军区、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5、十二大以来在经济、政法、外交、军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条战线作出重大贡献的党员,特别是中青年党员。名额由中央分配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并由他们召开党委或党组扩大会议推选,报中央审批。

  出席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四、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迎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胜利召开而奋斗!

  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5: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5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9/4429521.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一百八十八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二十九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三十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百二十一人,不是上述三个委员会成员的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四十人。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决定,今年9月18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

  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全会收到了一批老同志分别请求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高度评价这些老同志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动,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并向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

  全会给叶剑英同志和黄克诚同志写了致敬信,在他们由于健康原因请求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的时候,以全会的名义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

  全体会议之前,开了四天预备会议,就上述议题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认真的讨论。

  这次会议开得生动活泼,是一次团结的会议,成功的会议。




四中全会提请全国代表会议审议的报告
关于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79/4429520.html

  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提请全国代表会议审议的报告。

  十二届四中全会,收到了一批老同志请求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同意这些同志的请求,现提请全国代表会议审议。

  党的十二大开始了党中央领导层的新老交替和合作。实践证明,这一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为了使党的事业保持旺盛的活力,适应愈来愈繁重的工作的要求,加快党的中央领导核心年轻化的进程,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全会认为,按照党章关于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和各级领导干部都不能终身任职的规定,同意一批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的成员,在即将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增选一批比较年轻的同志进入中央委员会,同时增选一批新的成员进入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适时的和必要的。

  我们党是一个有六十多年历史的大党。党内有一大批久经考验的老同志。十二大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里,就聚集了他们中的一些优秀代表。这些老同志在我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时期里,在近几年来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集体奋斗中,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现在,一部分年高体弱的老同志,要求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的成员,以便一批比较年轻的同志能够增选进来。他们这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的模范行动,必将激励全党同志更好地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

  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政治上充分尊重退下来的老同志,并根据自愿原则和各人的健康状况,从各方面为他们继续关心党和人民的事业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保证他们原有的生活待遇。对离职休养的老同志,尤其要多加关心和照顾,让他们愉快地安度晚年,健康长寿。

  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六十四位同志是:

  叶剑英 邓颖超 徐向前 聂荣臻 乌兰夫 王震 韦国清

  李德生 宋任穷 张廷发 于桑 马文瑞 王谦 王六生

  王金山 王恩茂 王鹤寿 白栋材 朱穆之 任仲夷 刘震

  刘华清 刘志坚 刘明辉 刘复之 许家屯 孙大光 孙国治

  李锐 李化民 李启明 杨易辰 肖全夫 汪东兴 张震

  张爱萍 张铚秀 陈伟达 陈国栋 林乎加 周子健 郑三生

  赵守一 赵苍璧 胡立教 洪学智 袁宝华 钱学森 钱瑛

  高厚良 黄华 黄新廷 康克清 梁必业 梁灵光 蒋南翔

  韩先楚 覃应机 鲁大东 谢振华 廖汉生 谭友林 谭启龙

  谭善和

  不再担任中顾委委员的三十六位同志是:

  李井泉 肖劲光 何长工 傅钟 万毅 王必成 王尚荣

  区梦觉 方志纯 帅孟奇 冯铉 刘晓 李达 李贞

  李卓然 李楚离 杨尚奎 杨献珍 张苏 张令彬 张启龙

  张维桢 范式人 林铁 周扬 周里 奎璧 钟汉华

  钟期光 袁任远 夏衍 钱之光 郭化若 黄欧东 詹才芳

  魏文伯

  不再担任中纪委委员的三十一位同志是:

  黄克诚 王从吾 李昌 马国瑞 蔡顺礼 王凌 王尧山

  王鹤峰 毛铎 朱绍清 刘英 刘汉生 严克伦 李耀

  吴信泉 张海峰 陈坦 林一心 金昭典 段云 饶正锡

  徐深吉 郭建 唐延杰 黄民伟 曹广化 曹幼民 彭儒

  谭申平 蹇先任 戚元靖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985年9月1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207

帖子

435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5
 楼主| 2025-1-23 15: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5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5/65380/4429518.html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1985年9月24日于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二百零二人,中央候补委员一百二十八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七十二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百二十七人。经过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老同志也列席了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

  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并按照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这次全会对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的、中央政治局反复酝酿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充分的认真的讨论,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成员,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全会增选了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政治局由二十二位同志组成。他们是: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万里、习仲勋、方毅、田纪云、乔石、李鹏、杨尚昆、杨德志、吴学谦、余秋里、胡乔木、胡启立、姚依林、倪志福、彭真;政治局候补委员秦基伟、陈慕华。

  全会根据习仲勋、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全会增选了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王兆国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书记处由十一位同志组成。他们是:总书记胡耀邦,书记胡启立、万里、余秋里、乔石、田纪云、李鹏、陈丕显、邓力群、郝建秀、王兆国。

  全会认为,经过部分调整和增选后的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将更富有朝气和活力,对于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当前我国大好的政治、经济形势,更加有力地推进我国的全面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次全会还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增选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副主任人选;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增选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第二书记、常务书记、书记人选。

  这次全会在充满团结民主的气氛中完成了预定的任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