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19
  • Tax100会员 33628
查看: 76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9402
2020-6-23 10: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9-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8.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大同市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8年10月1日起,大同市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车驾驶员的个人所得税不再实行定额征收。
   特此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