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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税舟] 某联谊会取得租金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被罚

匿名  发表于 2024-2-23 10:06:02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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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一叶税舟
标题: 某联谊会取得租金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被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22 19:4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EzMDYwMQ==&mid=2651950654&idx=1&sn=c0dc05ac6d37e0c12c26ce9bbc8e7fd6&chksm=8c0a1ff8bb7d96ee7a1b94ef7d597e73276c676a3a8c81f4f233461e61eed899dbe0adb09e95#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GD省**海外联谊会,属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一、违法事实:
你单位2007年至2022年,对外出租自有房产,取得租金收入共计5,924,627.56元(含税),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共5,766,454.81元。你单位隐瞒租金收入,未就前述租金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导致少缴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费、房产税;你单位转换收入性质,将前述租金收入计入免税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二、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三、处罚内容:
你单位隐瞒租金收入,未就租金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导致少缴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费、房产税以及你单位转换收入性质,将租金收入计入免税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1,282,179.7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641,08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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