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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计抵减,这些问题都有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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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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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1 00: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陕西税务
标题: 关于加计抵减,这些问题都有答案(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UwMzMxOA==&mid=2651596030&idx=1&sn=ae43d4e18f4f5de62c8f8122144399a9&chksm=8bf22507bc85ac114670c85fe58b9a486abfa79475e7111c293f131a66742e37f58e6e2de9c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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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是一项税收优惠措施,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加计抵减?哪些情形可以进行一次性补充计提?享受加计抵减是否要提交声明?一起来看看吧~
即问即答
问: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编辑:杨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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