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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8 1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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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通州税务
标题:
@所有人,请签收您的第一份新春税务大礼包!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yMjI1MA==&mid=2649561239&idx=1&sn=e3393b269970eced8eb0a91bc90b7753&chksm=83af1972b4d89064d8c631b68f56fd1bebe3ab133c5b357a9f3b2fd489058c79afc67076aa0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13 09:38
二维码:
-
龙年大吉 新春快乐
滴滴滴~
您的第一份新春税务大礼包已送达,
快来看看有些啥?
礼包一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礼包二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礼包三
对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礼包四
至2027年12月31日为止,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后按上述规定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礼包五
至2027年12月31日为止,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
礼包六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整体改制、事业单位按规改制成企业,符合一定持股比例的,免征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END
来源:北京通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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