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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2023个税年度汇算政策发布!看看你是否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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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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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8 12: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高新税务
标题: @纳税人:2023个税年度汇算政策发布!看看你是否需要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DI0MjgwOQ==&mid=2247785376&idx=3&sn=773651786bf5d0c3bfc0ea0ee8a060a2&chksm=fd5707b6ca208ea0b15fb347a305c5e37ebbcd679a2bb959de5bf745485d42055ba6bc3d773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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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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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02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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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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