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62
  • Tax100会员 33310
查看: 527|回复: 0

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个人从320元调整为360元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6-23 03: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个人从320元调整为360元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38709&idx=1&sn=99d08b8f8bbb4e22a6f70be14a9fc6b1&chksm=8b449223bc331b35190f696f9f56269270acc0524deae21dca2a19ccbb78c0120411520d268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22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1 16:11 编辑


关于2020医保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20〕76号),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360元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卡从新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起正常使用,我局将于6月24日起开始征收2020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请有关参保人员于6月底前完成缴费。办理了一卡通委托代扣的参保人员,需确保在代扣银行账户内存足款项。为照顾6月份因特殊原因未扣款成功的缴费人,我局将于7月份继续补扣。

  特此通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2日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
编发: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