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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丨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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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6 00: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南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丨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④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Y5OTEzNQ==&mid=2652037759&idx=1&sn=a118ad3a8e75681bf7bfe2c5dbb46973&chksm=8b4a55efbc3ddcf9999f8753a18291e0890b04e8b2872ca909f428c5ab334bbe508d4f29853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05 15:37
二维码: -
国家及云南省
惠企强企政策清单
(第一批)指南


为加强惠企强企政策宣传推广和兑现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牵头编制了《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为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乡村振兴产业支持政策”等24项政策兑现事项,“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专栏,方便企业和公众直观阅读、快速查找。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税费优惠类)
1
政策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2
政策兑现要点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兑现形式
线上和线下均可申报

4
申报条件
1.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
申报材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6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自行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7
主管部门及办理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办理咨询电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看下载《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
政策清单(第一批)》更多内容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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