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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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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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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3 03: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巴彦淖尔税务
标题: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zI2MjA5NA==&mid=2247484579&idx=3&sn=53c97474a93d91bbb76139ecd42b81ac&chksm=eb69bec2dc1e37d4b22bad89a234cb291846440113b1105458e6502b4455cc3ce2bd2938c24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22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17 09:23 编辑

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相关问答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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