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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税问答】| 企业破产,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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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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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延安税务
标题: 【延税问答】| 企业破产,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E3NzA3Mg==&mid=2247594442&idx=2&sn=cf824d9860464ada0677890aff7d56e7&chksm=fa8a43d5cdfdcac3c2f45f61fff3e0e56dea7ec1bd363666103e25cc1716cbf5d49f905fbe9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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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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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延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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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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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
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延安税务
  编辑:市局办公室
公众号|yananshuiwu
热 线|0911-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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