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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丹天天答】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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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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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 03: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儋州税务
标题: 【小丹天天答】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czNDI4NQ==&mid=2247529498&idx=3&sn=e1e17d56130626d499a7af6cdc82a5a4&chksm=fe6f4e78c918c76efd6ff1e57e736a282ee3274329b26b3202c6803c24a8ea5e9164cd61720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2-01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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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丹天天答

问: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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