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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九)丨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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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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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6 17: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河子税务
标题: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九)丨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TIwMTU3NQ==&mid=2651000744&idx=3&sn=25717215e05771644c6c2a9d1be9df20&chksm=8c6c4de0bb1bc4f69a4694a3f0c9411531c09704ac97c75a62fa8767c32f6f9978b3d96f852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5 11:19
二维码: -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二十九期——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业务概述
纳税人在房产交易相关税收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房产交易相关信息,完成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非注销状态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进入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功能页面,若未采集过增量房交易信息,系统弹出提示“没有查询到满足条件的信息!”

点击“确定”,纳税人可自行采集存量房交易信息。

标有红色星号为必填项,涉及附报资料时,纳税人可点击“附报资料”上传对应附报资料。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弹窗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继续采集?”

点击“确定”按钮重新进入采集页面。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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