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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攻略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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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6 16: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攻略请收好!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431428&idx=1&sn=6d3265251ebf4adf04f322696933e34d&chksm=8b56707abc21f96ce02b5f17aadecef924deaf54b4c1d816252ca0bb0058ecd9a583ae0cab9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5 11:00
二维码: -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3月31日截止呦,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有关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攻略,方便大家高效、便捷办理~
一、
经营所得是什么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对象
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三、
税款计算方式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四、
办理时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因此,纳税人应在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五、
办理地点及报送资料
(1)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六、
办理途径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2)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
(3)办税服务厅
七、
具体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2023”,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7.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 “2023”,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整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须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综合自上海税务 武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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