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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鲁课堂 | 我在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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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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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17: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琪鲁课堂 | 我在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78933&idx=1&sn=af903ae412b44417316abd4e1e095ea4&chksm=f76c7d67c01bf471cea11158f138defc52f6b37bd781a95400740c58720a033b276f640baa0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4 11:20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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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往期链接
  (03).主管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02).股权转让之后,我应该在哪里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01).我将个人股权转让给其他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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