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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1 09:30 编辑
时光悄悄过去,转眼间距离个税汇算结束只剩10天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温馨提示,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2020年6月30日截止,个税汇算涉及您的切身利益,请尚未办理的市民及时办理。下面敲黑板、划重点,您关注的热点问题来啦!
一、我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依据税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形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您可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查看是否需要办理。
二、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您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您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同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不缴纳税款会有什么后果?
如您已经完成补税申报(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请您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缴纳税款,过期将面临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您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补缴。税款补缴成功后,可在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到缴税情况,系统也会生成缴税凭证。
四、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需要对提交的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纳税人未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最高五万元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您申报的每一项数据都是创造社会价值的见证,依法诚信申报是您正确的选择。诚实守信正能量,依法纳税好风尚,感谢您的配合!
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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