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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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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4-1-24 14: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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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报
标题: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0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Y5NDY4MQ==&mid=2654741382&idx=2&sn=f6c280c8f20621a8ae41e97e2a621c87&chksm=bd0e59f08a79d0e6a7bcc1d7fd9340c90aef4d4558928d44ab78cc9105440ead7827b8df34b3#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条件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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