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86
  • Tax100会员 33598
查看: 789|回复: 1

举例说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这样填表

228

主题

486

帖子

1384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384
QQ
2020-5-8 16: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举例说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这样填表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gwa5vbgxX3ctqi3_e8ibw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21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2 11:28 编辑

举例说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这样填表

来源:山东税务

微信截图_20200508160002.png

小规模纳税人又有优惠啦!

自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进行计算。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那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呢?我们来举个例子,看看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吧。

例:A企业为一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2020年1季度共计实现销售收入450000元,其中1-2月份销售收入合计280000元(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130000元),3月份销售收入170000元(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10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60000元),以上收入数据均为不含税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均为3%(销售货物)。该纳税人该如何进行2020年1季度的增值税申报呢?

注意:
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
其中:2020年1-2月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3%)
2020年3月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
答案看这里↓↓↓

您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1.在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准确填写在第2栏中,将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90000元准确填写在第3栏中,之后再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合计销售额450000元准确填写在第1栏中,最后将3月份销售额170000元的2%准确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即第16栏填写3400元,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第20栏“本期应纳税额合计”为10100元、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0100元,然后点击“保存”。

微信图片_20200508160147.jpg


2.在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税项目的最后一栏选择相应减税代码,在“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中填写3400元,然后点击“保存”。

微信图片_20200508160150.jpg


3.报表全部保存完成后,在左侧菜单栏中点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确认申报,右边点击确认申报,本次申报就完成啦。


微信图片_20200508160155.jpg


微信图片_20200423153250.gif

点评

https://mp.weixin.qq.com/s/Sgwa5vbgxX3ctqi3_e8ibw  发表于 2020-5-8 16: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