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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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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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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16: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眉山税务
标题: 一文了解: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MTA4NDIzOQ==&mid=2247529398&idx=2&sn=dc4b144f56faea8d7eab707575a10b92&chksm=cf696196f81ee8808b4c99700ca3eb207d3aba4457b358147f751e40ec2628c5a1e3cd00f1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2 16:30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享受条件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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