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93
  • Tax100会员 33097
查看: 270|回复: 0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4-1-18 16: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成都税务
标题: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M4OTMwNQ==&mid=2650276952&idx=1&sn=b870faf028052cc8ecacbd017357d213&chksm=889ef80ebfe971180a9d721a06780c7823d9e7e9d54e1ee4e68bbf8b6c8e6c159e979f58944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5 19:50
二维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023年12月31日前,以个人身份在成都市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及时缴费。逾期仍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人社咨询电话:028-12333
税务咨询电话:028-12366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成都税务
867_170556637233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