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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及线上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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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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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1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及线上办税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57963&idx=1&sn=a26001cd31a19aaec7230585d6b5c7fb&chksm=f997b15ecee038487d455c7a254a53e5967f3b44e079fa0545e0b2a488e92a74e2c8e29a8e8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5 14:46
二维码: -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范围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的采集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送。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暂时停止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完成或终止全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止服务信息;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恢复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恢复服务信息。


三、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的采集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

四、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的采集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分为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信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

五、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渠道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报送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模块进行报送。详见《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操作手册》(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

六、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线上办税登录渠道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该使用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代理业务”通道登录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登录电子税务局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统一信用代码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统一信用代码,人员信息填写电子税务局采集过的代理人员相关信息。

点击登录并验证个人信息真实性,有三种验证方式:“江苏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短信验证码,按提示操作验证个人信息真实性即可成功登录。



注意

使用“代理业务”通道登陆办税的前提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及协议信息均已采集。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电子税务局机构、人员、协议信息没有完全采集,则需要通过“企业业务”通道进入,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模块进行机构、人员、协议的采集,全部采集完成后可从“代理业务”通道登陆办税。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操作手册

来源: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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