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8
  • Tax100会员 33216
查看: 128|回复: 0

[劳动法库]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劳动法库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6376

2020税务高考

2024-1-18 1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劳动法库
标题: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劳动法库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6 11:4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TU5OQ==&mid=2650819873&idx=3&sn=bfeffb05361d8e69fa5806e475b33d89&chksm=80d5b101b7a23817585fc24d714b7762d55efba8ae3c7cf286e96f4261947368c5dd84593d5c#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政函(2009)5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人社厅函【2008】4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
人社厅函[2008]421号
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维护广大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反映,对其中个别条款需要进一步明确,以更好地操作和执行。为此,特向你们请示如下:
一、关于条例第二条中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如何理解。是仅限于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还是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条例第三条中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是指职工的全部工作经历(包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还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工作时间。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点击下方卡片 发现更多实务内容  
  


    ▼更多法院指导意见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劳动法库
2023-02-13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三) | 劳动法库
2023-02-12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 劳动法库
2023-02-10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 劳动法库
2023-01-28



贵州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4



四川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3



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2



江苏高院关于职工请假外出看病期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20



广州中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 | 劳动法库
2023-01-19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一)| 劳动法库
2023-01-18

683_170555162854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