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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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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03: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密云税务
标题: 提醒!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TkxMzg0MA==&mid=2247562965&idx=1&sn=e2b92343abc5f288f5d2cae644d68ac6&chksm=ec0adfcadb7d56dca19f1c58c08957ea2f77c8047a2540bbb3f4c21a2b123655ff9cfc2c6fd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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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办理?我们梳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热点问答和操作指南,赶紧收藏起来备用!


问:
什么是经营所得?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问:
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问:
什么时候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问:
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问:
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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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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