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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答疑第77期】近期热点问题(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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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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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7 0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税务
标题: 【高频答疑第77期】近期热点问题(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印花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zMjUzNQ==&mid=2652292634&idx=1&sn=be178f1e08ec1e3932c86c6f6c9f66b1&chksm=8bf96ea2bc8ee7b464257b4df79c44ee7b0befbff2bdbb778337e92d9eed8e152f501e2d516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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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寒暑假算不算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期间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02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报缴纳2024年社保费,在天津税务APP哪个模块操作?

打开“天津税务”APP,从底部菜单栏的“首页”进入“自然人业务”或“办税”进入“公共服务-自然人业务”页面;登录成功后,点击“社保缴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当年当月及以后)”功能申报缴费。


03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应如何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



04



自2024年1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其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具体范围是: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含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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