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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项:外国企业名称,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名称。若填报的名称为外文的,应同时填报“外国企业名称(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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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项:外国企业识别号,填写被投资企业在境外注册地的纳税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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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项:注册地国家(地区),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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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项: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地区),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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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项:首次取得股权时间,填写报告人首次取得境外被投资企业股权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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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项:主要业务活动,根据境外被投资企业在相关国家或地区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情况,在对应项目下勾选一个或多个项目。如果勾选“其他”,请说明具体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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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项:行业类别及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行业门类(大类)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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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项:报告人持股比例(年末数),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按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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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项:报告人实际投资额(年末数),报告人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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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项:雇员人数,填写年末或全年平均雇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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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项:外国企业所在层级,当报告人直接持有境外被投资企业时,填“1”;间接持有第一层境外被投资企业时,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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