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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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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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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2: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常德税务
标题: 【减税降费】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一文读懂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DQ1Mzc5NQ==&mid=2247503566&idx=6&sn=f2e6b350dc943e9ad29786044c4d8736&chksm=fe3c8382c94b0a9487a110d1950f22128fd9b0ef142b2c7ec216f5bab139f8db0de28ec4430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0 17:34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优惠内容
  1.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3.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享受条件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享受方式
  个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代开发票、缴纳税款等业务。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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