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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集中缴费本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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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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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2: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集中缴费本月31日截止!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66457&idx=1&sn=933987235bb555c861afc4c744cffc07&chksm=803f3e6ab748b77cb227d872d9dc3f508c9ae9b3925736d17eef86ed2b3b11ad71aef4d3c27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1 16:34
二维码: -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2024年度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如果错过缴费的话,2024年您将不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哦!还未缴费的城乡居民要抓紧时间缴费啦!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待遇享受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人员,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2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广大城乡居民注意缴费时间,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为家庭健康增添保障。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普通居民每人每年42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9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四、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2. 具有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
3. 在本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


五、缴费方式

1. 微信、支付宝

微信

支付宝
关注“连云港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界面右下角“社保缴纳”菜单进行缴费;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后,可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2.“江苏医保云”APP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共济可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办”,在“家庭共济”功能模块进行“账户绑定”后,点击“账户缴费”,缴费类型选择“居民医保”,可为家庭成员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3.“江苏税务”APP
打开“江苏税务”APP,首次下载使用需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首页“我的社保”,通过“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模块可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4.银联移动POS机
部分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委(社区)部署有银联移动POS机缴费终端,支持银联卡刷卡缴费或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前往上述地点缴费。


5.银行网点
市区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至市东方农商银行任一网点缴费,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至当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农商银行的手机银行、ATM机自助缴费。


六、票据取得

1.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下角“公众服务”,点击新页面左下角“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打印。


2. 江苏政务服务网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进入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税务旗舰店-江苏社保电子票库模块,获取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信息后进行查询打印。


3.“江苏税务”APP
打开并登录“江苏税务”APP,点击首页-我的社保-社保缴费证明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点击查询。


4. 银行回单
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银行APP、自助机缴费的也可以在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保费电子票据》。


5. POS机小票
缴费人通过银联税银POS机缴费的,税银POS机同时打印输出热敏纸《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七、缴费注意事项

1. 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如发现显示的社保经办机构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所在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变更参保信息后缴费。
2. 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的,有较低概率出现因系统异常导致通过原缴费渠道返还社保费的情况,缴费人缴费后可通过原缴费渠道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如发现缴费失败退款成功的,可以重新缴费。
3. 我市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医保·连惠保”、“江苏医惠保1号”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只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而非替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享受“医保·连惠保”、“江苏医惠保1号”等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前提。


八、咨询电话

缴费咨询热线:0518-12366
待遇咨询热线:0518-12393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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