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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问即答|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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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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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11: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清远税务
标题: 即问即答|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③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U5ODM1NA==&mid=2650790820&idx=5&sn=d94bb112beae64c7c8ceae49aed18384&chksm=8861c299bf164b8fc2ec36806d8c4695c65403932e9ebef4f4e750d3c1e80a125c9d51589c6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6 10:57
二维码: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Q
A
如何计算当期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Q
A
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五条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Q
A
我公司2023年11月同时享受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和增量留抵退税,留抵税额退税产生的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是否需要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留抵退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贵单位因留抵退税后转出的相关进项税额无需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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