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40
Tax100会员
3253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专题文章
›
涉税专题
›
【先睹为快】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揭晓,国际税收改革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84
|
回复:
0
[转让定价]
【先睹为快】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揭晓,国际税收改革需要多方齐心协力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36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36
发消息
2024-1-15 1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来源:中国税务报
思迈特提醒
从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可以看出,国际税收改革是最近10多年来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和协同合作。通过加强合作、推动创新和实现更加公平与高效的税收制度,我们可以共同为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这一国际税收改革“旅程”中,UN、OECD、WTO、商界和民间社会等各方都需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推动国际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厦门大学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研究中心主任邓力平指出,首先,这十件世界税收大事顺应世界大势,反映我国税务部门持续在全球税收治理中贡献的独特力量,如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并强调加强税收等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以及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达成并发布六项成果。其次,这十件世界税收大事体现世界大势,反映最新的全球税收发展情况,如联合国大会通过《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议以及发布《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以及发布《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2023年修订的通用报告标准》。第三,这十件世界税收大事反映在特定区域或领域的税收发展,比如欧盟税务观察站发布《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启动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
在这十件世界税收大事中,建议大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联合国大会通过《
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
》:由于以美、英及欧盟为代表的46个国家反对该决议,因此该决议以多数票而不是以达成共识的方式通过,这意味着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下一步工作需要更多的谈判。随着联合国该决议的顺利通过,有分析指出,OECD在全球税收协调方面的领导地位受到了联合国的威胁——目前正在谈判的MLC是否会因为联合国该决议的通过而出现更多的不确定性呢?
2、OECD发布《
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
》:该声明反映了自2021年10月以来,包容性框架成员在谈判过程中所有大小辖区、发展中辖区和发达辖区之间的合作与妥协。该声明总结了包容性框架为解决“双支柱解决方案”剩余要素而制定的一揽子可交付成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朱青指出,目前双支柱方案已趋于达成,但仍存在不确定性。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生效需至少30个税收辖区完成国内生效程序,且不同税收辖区的权重各有高低,而美国所占权重较高。这意味着公约能否按计划顺利生效,美国的态度非常重要,但美国目前立场并不明确,所以说双支柱方案仍具有不确定性。
3、联合国发布《
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
》:该指南是第一个帮助各国对公司间碳信用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分析的指南,可用于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该指南解决了包括碳信用是如何产生和交易的几个主要问题,并解释了潜在的转让定价影响。该指南强调,关联企业之间涉及碳信用的购销必须像任何其他公司间交易一样按独立交易进行。在功能风险分析中,该指南提出“对于任何正在开发、许可和使用的相关减排技术,功能分析应包括谁执行开发、价值提升、维护、保护、获得、应用(DEMPAE)的功能”,该分析方法是以OECD最新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南的分析方法(DEMPE)为基础,结合三个研究案例的特点,突出了碳信用“获得(acquisition)”对功能风险分析的重要性。
4、欧盟税务观察站发布《
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
》:该报告建议对亿万富豪征收等于他们财富2%的全球最低税;同时,该报告指出了全球最低公司税存在三大“漏洞”并呼吁对跨国企业(MNE)更有力地实施全球最低税。该报告传达的一个关键信息是,逃税不是一种自然规律,而是一种政策选择。作为相互联系的国家,可以选择让一切自主让它恶化的政策,也可以选择协调来遏制它。如果雄心勃勃的全球协议失败,那么也可以通过单边行动取得重大进展。
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揭晓
1月9日,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的2023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暨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新闻入选2023年中国十大税收新闻;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并强调加强税收等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等入选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孙瑞标致辞并揭晓评选结果。
2023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暨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现场。
此次入选的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简要概述如下:
1.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并强调加强税收等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
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论坛主题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的主旨演讲,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其中包括中方将同共建“一带一路”各国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等内容,为共建“一带一路”明确了新方向,开辟了新愿景,注入了新动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相关合作文件,一大批项目落地生根,开拓出一条通向共同发展的合作之路、机遇之路、繁荣之路,成为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最大规模的国际合作平台。
2. 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达成并发布六项成果
2023年9月11日至13日,
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
在格鲁吉亚举办,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10个国际组织以及部分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就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达成并发布《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3-2025)》等六项成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中国税务部门持续助力税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导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已举办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为相关方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务实管用平台。
3. 联合国大会通过《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
议
2023年11月22日,第78届联合国大会经济和金融委员会(第二委员会)以125票赞成、48票反对、9票弃权表决通过由尼日利亚代表非洲集团提出的《
在联合国层面促进具有包容性和有效性的国际税务合作
》的决议草案。12月22日,联合国大会以111票赞成、46票反对、10票弃权通过
该决议
。决议决定制定一项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以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并使国际税务合作更加包容和有效。决议还决定设立一个由会员国主导的不限成员名额的特设政府间委员会,负责起草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的权限范围,并要求特设政府间委员会向第79届联合国大会提交相关问题的报告。
4.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成果声明》
2023年7月11日,OECD/G20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IF)的138个成员达成《
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成果声明
》。该声明包括为完成双支柱方案设计所形成的系列成果总结、待解决问题、后续工作计划,以及暂缓实施数字服务税的承诺等内容。此后,OECD又相继发布了《
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
》草案文本及解释性声明、《
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征管指南
》、《
应税规则
》、《
促进支柱二应税规则实施的多边公约
》及其解释性声明等系列文件,双支柱方案设计与实施不断取得进展。12月18日,
OECD宣布支柱一金额A相关工作延期
,计划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相关谈判,2024年6月底前举行公约签署仪式。
5. 税收征管数字化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就推动数字化转型达成共识
2023年10月19日至20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税收征管数字化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20个国家税务部门、6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及部分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嘉宾围绕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纳税服务创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共识。与会各方表示,各国深入交流和分享实践经验,对实现数字化转型目标至关重要,将进一步加力推进多边税收合作平台建设,携手构建更加紧密、更高质量的国际税收合作体系。时任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会议并围绕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发表主旨演讲。
6. 联合国发布《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
2023年10月17日,联合国国际合作专家委员会第27届会议批准了《
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
》。这是首份帮助各国对公司间碳信用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分析的指南,解决了包括碳信用是如何产生和交易等主要问题,解释了潜在的转让定价影响,可用于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该指南包括:监管框架、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基线和信用计划、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转让定价的重要性、项目价值链分析(包含3个案例研究——重新造林项目、清洁炉灶和采掘业减排项目)、碳信用的转让、购买碳信用、交易碳配额、碳信用的定价、碳信用的交易和停用。
7. OECD发布《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2023年修订的通用报告标准》
2023年6月8日,OECD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论坛(全球论坛)发布了《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2023年修订的通用报告标准》,内容包括《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2023年修订的通用报告标准》(CRS)、相关评论和信息交换框架,其共同构成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的国际标准。其中,《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对加密资产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进行了规定,《2023年修订的通用报告标准》将某些电子货币产品和央行数字货币纳入范围。根据OECD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新闻稿,48个国家和地区计划在2027年之前实施《加密资产报告框架》。
8.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启动
2023年10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欧盟碳关税”)第一阶段启动。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2034年前全面实施。过渡期内,钢铁、水泥、化肥、铝、发电和氢气六个碳密集型工业部门的进口商仅向欧盟当局报告其碳排放量,不需要购买CBAM证书。自2026年1月1日起,进口商每年除了需要报告进口货物包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还要购买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8月发布过渡期实施条例,详述进口商针对适用CBAM商品的报告义务和信息要求,以及计算CBAM商品生产过程中隐含排放量的临时方法。
9.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生效,该国为RCEP最后一个生效的国家,至此RCEP全面生效。RCEP是2020年11月15日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10国共同签署的。2022年1月1日,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正式生效;2022年2月1日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年5月1日对缅甸生效;2023年1月2日对印度尼西亚生效;2023年6月2日对菲律宾生效。
10.欧盟税务观察站发布《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
2023年10月23日,欧盟税收观察站(EU Tax Observatory)首次发布《
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
》,报告强调由于离岸金融机构不遵守规定以及银行信息自动交换方面的限制,离岸逃税现象仍然存在。报告呼吁加强对跨国公司征收全球最低税。如果向大约2700名全球顶级富豪征收2%的最低财富税,估计能每年合计增加税收2500亿美元。报告指出,资产逾10亿美元的富豪通常借助开设“空壳公司”等手段转移资产、隐藏财富,相比其他所有收入人群,他们实际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资产比例最低。
专家点评
为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贡献合作方案
厦门大学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研究中心主任 邓力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这一年,世界政治经济形势乃至相应的国家间税收关系继续发生着深刻变化。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的发布,为我们把握世界大变局下的国际税收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的视野。世界税收大事的选择突出三点考虑,一是反映世界态势。当今世界, 和平发展依然是主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从长远来看,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未来各国须协同一致,进一步加强多边合作。这是我们选择世界税收大事的重要背景。二是税收的发展受到世界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制约,应跳出税收看待国际税收问题,从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大势中把握税收作用与定位。三是中国在国际税收治理中始终把握的立场、所作出的贡献与不断产生的影响。在这样的考虑下,可以从三方面来看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
一是顺应世界大势,反映我国税务部门持续在全球税收治理中贡献的独特力量。2023年是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这一主题,生动归纳了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伟大成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既是我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也是我国促进国际合作发展的关键内容;既是共建“一带一路”各国的共同愿望,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持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使命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税务部门以更加宽阔的国际视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立并有序运转,为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加强税收合作,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10月19日至20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税收征管数字化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有20个国家税务部门、6个国际组织的代表等参加,各国深入交流和分享实践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加力推进多边税收合作平台建设,携手构建更加紧密、更高质量的国际税收合作体系。
二是体现世界大势,反映最新的全球税收发展情况。在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有四件与此相关。其中两件来自联合国,一件是联合国大会通过《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议,这将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并使国际税务合作更加包容和有效。另一件是联合国发布《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这是首份帮助各国对公司间碳信用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分析的指南,可用于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两件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一件是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成果声明》。当前,国际税收领域进入规则竞争阶段,双支柱设计与实施不断取得进展将对未来国际税收秩序产生重要影响。另一件是OECD发布《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2023年修订的通用报告标准》,将进一步推动国际税收合作。
三是反映在特定区域或领域的税收发展。2023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更深入地促进这一区域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使该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深化。税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以“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的新优势,以创新性的税收制度和稳定性的税收政策推动制度型开放,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物质基础和制度支撑。此外,欧盟税务观察站发布《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启动,体现国际环境带来的新挑战,也体现构建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的重要性。
关注能源转型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刘尚希
能源转型是由风险引发的——人和自然的冲突,迫使人类走上绿色低碳转型之路。目前,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和科技革命的国际潮流,各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一系列政策行动,并取得积极进展。这一点在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有所体现,分别是联合国发布《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启动。
从风险—成本转化的视角来看,能源转型的影响是深刻的、全局性的、整体性的。需要注意的是,低碳绿色转型、能源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速存在放慢的可能,涉及民生、就业的社会风险随时可能引发。因此,在关注环境气候风险的同时,要关注能源转型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一系列潜在风险。2023年10月17日,联合国国际合作专家委员会第27届会议批准《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通过帮助各国有效识别、掌控和化解公司间碳信用交易的转让定价风险,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并让风险管理成本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能源转型的风险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还涉及国际博弈的政治领域。如备受全球关注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俗称碳关税,通过惩戒机制对低碳价国家施加经贸压力,进而保持欧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实质是不同经济体的绿色竞争力的比拼,可能形成新的绿色贸易壁垒,给包括我国在内的欧盟贸易伙伴国带来影响。在能源转型的过程中,充满不确定性和各种各样的风险。除了一些超预期未知的风险,还有一些风险是有苗头的,我们要对这些风险进行前瞻性思考,对风险作出科学合理的权衡,尽量避免对风险的误判。
国际税改应注重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朱青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反映在国际税收领域,即随着经济数字化进程加速,运行百年的传统国际税收规则面临重大挑战。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的“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成果声明》”“联合国大会通过《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议”都与此相关。
其中,2023年7月11日OECD发布的《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成果声明》,总结了2021年10月双支柱方案多边共识达成以来OECD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目前双支柱方案已趋于达成,但仍存在不确定性。拿支柱一来说,2023年10月发布的《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计划于2024年6月开放给各国签署实施。公约生效需至少30个税收辖区完成国内生效程序,且不同税收辖区的权重各有高低,而美国所占权重较高。这意味着公约能否按计划顺利生效,美国的态度非常重要,但美国目前立场并不明确,所以说双支柱方案仍具有不确定性。
联合国大会通过《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议,是联合国成立78年来,首次试图主导国际税务合作,意义重大。过去,主要由OECD主导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和改革,而OECD代表发达国家的利益,联合国本次通过的决议是由尼日利亚代表发展中国家提出的,要求制定一项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更好地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以使国际税务合作更加包容和有效。对此,不少国际评论认为,OECD和联合国应加强协调和合作,公平推动双支柱方案落地。
综上所述,国际税收改革涉及多方利益,非常复杂,未来怎么改?往哪个方向改?仍是2024年甚至未来几年的一个看点。
“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再添发展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蒙玉英
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体现了2023年国际税收领域交流合作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最新演进,反映了在各种外部风险考验下,国际税收加强合作共赢的大趋势。特别是居于首位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行,将加强税收等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作为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之一,这既是对10年来税务部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成果的高度肯定,也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注入强大的发展动能。
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10年来中国税务部门胸怀“国之大者”,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己任,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走深走实。
持续健全多边合作平台。2019年4月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目前已包括30个成员国、36个观察员国。透明、高效、稳定、可预期的合作机制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为愿景、持续加强税收领域交流合作的主要平台。举办4届合作论坛,切合税收发展主题,精彩纷呈、成果丰富;举办60余期能力培训项目,发布联盟课程体系,满足税收实践需求,助力120多个国家(地区)的4000余名财税官员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持续拓展税收协定网络。2023年10月,我国在同一天与塞内加尔、喀麦隆签署双边税收协定,既成就了国际税收史上的一段佳话,又将我国税收协定网络拓展至1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及大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和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法律保障。
持续深化税收服务举措。2023年,在全面梳理国际税收服务10年成果和总结提炼各地税务部门创新做法的基础上,聚焦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推出了“税路通”服务品牌,实现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将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税收服务延伸到跨境投资全周期。
展望未来,税务部门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为指引,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推动国际税收治理变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 张斌
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承受着通胀风险上升、货币政策收紧、地缘政治风险加剧等诸多压力。与此同时,以数字技术应用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球气候领域合作与经济的绿色低碳转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深入发展,为包括税收在内的国际多边合作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强大动力。
从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可以看出,过去一年来,国际税收规则改革与经贸合作继续取得进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成果声明》和支柱一与支柱二的多个草案文本及解释性声明,双支柱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取得了新进展。在应对经济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为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要求联合国在推进国际税收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第7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在联合国层面促进具有包容性和有效性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议,强调采取措施促进国际税务合作更加包容和有效。6月2日,菲律宾成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最后一个生效的国家,RCEP的全面生效是亚太地区深化区域经贸合作取得的重大成果。
2023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税收征管数字化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就推动数字化转型达成重要共识;OECD就加密资产报告、某些电子货币产品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发布报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第一阶段启动;联合国国际合作专家委员会第27届会议批准《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以及欧盟税收观察站首次发布《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这五件大事说明应对经济数字化、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离岸逃税问题仍然是税收规则完善与征管合作的重点。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强调加强税收等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和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达成并发布六项成果,这两件大事表明在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倡导践行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在推动包括税收在内的国际多边合作,促进国际税收治理变革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温馨提示:
点击文中
蓝色下划线词句
,可查阅tpperson往期推送内容;广告:点击“阅读原文”,加入知识星球之“国际税收学习圈”(年费500元)可下载思迈特国际税收系列汇编(共9个)
:
1、《
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
2、《
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
3、《
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
4、《
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
5、《
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
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
7、《
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
8、《
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
9、《
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
END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吉林
税收刊物
河北
内蒙古
江西
安徽
安徽
河北
大家聊税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