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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我答】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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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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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 03: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晋城税务
标题: 【税问我答】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一文读懂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DcxNzU2Ng==&mid=2247534669&idx=3&sn=4fa9b77fce1868818498224d2c1ab1f5&chksm=fb75e7dccc026ecaf0e83d482af39452fed81dda8ce13cae337498c7a0c52704cb81d13e31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10 18:35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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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优惠内容
  1.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3.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享受条件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享受方式
  个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代开发票、缴纳税款等业务。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 | 梦楠
统筹 | 毕方佳
审核 | 张钊焕 张志杰
晋城税务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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