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16
  • Tax100会员 33641
查看: 215|回复: 0

【渭税而来·每日一问】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450
2024-1-9 02: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渭南税务
标题: 【渭税而来·每日一问】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jA1NzY2OA==&mid=2652080831&idx=5&sn=4876c26df99c6f7a80187bc4a6754ed4&chksm=8cc05314bbb7da025c1c9a51d977faf4322b2d34396bd018eb780bbe33c89a7590a31d04b4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08 17:49
二维码: -



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点看 答案

来源: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欢迎关注
渭南税务
涉税咨询 投诉举报 意见建议
请致电“便民办税小呼中心”
电话:0913-2112366
614_170473891579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