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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问办 “入微”服务——快来关注“安徽税务”企业微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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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8 16: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滁州税务
标题: “指尖”问办 “入微”服务——快来关注“安徽税务”企业微信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jg0NTgwMQ==&mid=2247503577&idx=1&sn=4cbd8b34e0eab00c48130154e530f05b&chksm=e9bb96dfdecc1fc92afcee803b172355194951d3d438a582eae204830b976a9678c127d21f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05 17:13
二维码: -


“指尖”问办“入微”服务
快来关注“安徽税务”企业微信吧!

为进一步深化智能化、信息化在税费服务场景下的运用,安徽省税务局以“数智”技术赋能“掌上办”,推出了“安徽税务”企业微信服务。关注企业微信号后,您可立即享受音视频互动、远程帮办等便捷、高效的互动服务。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操作步骤吧。



一、如何关注“安徽税务”企业微信
请您使用本人微信APP,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点击【关注】,进入安徽税务企业微信。点击【企业微信团队】对话框,进入身份验证页面;


点击【加入企业,在微信接收消息】对话框,输入手机号进行验证;


验证完成后,点击左上角的“×”关闭页面,继续点击左上角“<”返回至“安徽税务”企业微信服务首页




二、互动办税
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此功能,可以与税务坐席人员实现在线互动,就政策享受、操作实务、办税缴费、信息查询等事项提出疑问,坐席人员会及时回复纳税人。(目前琅琊区税务局、南谯区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尚未上线此项功能。)
操作步骤:在个人微信APP的通讯录页面,点击【安徽税务】进入安徽税务企业微信,点击【互动办税】。(首次进入需要纳税人授权,请使用办理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进行授权)



通过服务授权,系统会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实名,“未实名”用户可以以游客身份进行互动;已实名纳税人可选择自然人或实名绑定的某个企业身份进行互动。

游客或自然人身份:
选择本人姓名,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需要联系的坐席,只需要选择所属地,即可自动匹配相关税费服务运营中心。
企业身份:
通过搜索栏或选择您需要互动的企业身份。系统会根据选择的企业纳税人信息,自动分配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的税费服务运营中心。


进入互动界面后,可以选择文字、语音、音视频、图片等方式与坐席人员进行互动。
点击右下角的“+”号按钮,弹出更多互动功能,可以向坐席人员发送图片或文件。


也可以点击【音频通话】按钮,与坐席人员进行语音沟通,点击【开启通话】。点击【挂断】即可结束音频通话。



也可以点击【视频通话】按钮,与坐席人员“面对面”通话,点击【开始通话】。


坐席人员接受后,点击左下角的【摄像头】按钮,打开或关闭摄像头。结束互动后,纳税人可以点击【服务评价】或【满意度】对我们的服务进行评价!



点击【结束会话】按钮,可以结束本次互动。




三、远程帮办
为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体验,为现有网办渠道提供兜底性服务,针对无法网办的业务,安徽省税务局推出了“远程帮办”服务,现已推出了7类37项常见业务事项。通过企业微信的“远程帮办”功能即可实现资料远程上传、业务即时办理。

7类37项常见业务事项清单如下:
01
信息报告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1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1.工商登记的法人手机号码变更后电子税务局未带出正确的手机号码,无法收到验证码,导致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2.存在总、分支机构,导致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3.无法自行办理确有需要的其他情形。
1.营业执照电子照或原件照片;2.办税人非法人时,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3.其他办理所需填报信息。
2
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
1.工商登记的业主手机号码变更后电子税务局未带出正确的手机号码,无法收到验证码,导致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2.无法自行办理确有需要的其他情形。
1.营业执照电子照或原件照片;2.办税人非法人时,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3.其他办理所需填报信息。
3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股东信息、注册资本、总分机构信息等在电子税务局无法办理的。
1.变更信息的有关电子材料或照片;2.总分机构营业执照照片。
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批准部门为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如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
1.登记证件;2.法人身份证件;3.其他需要填写报送的信息。
5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跨区税源登记主体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账户、账号开立证明信息。
6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1.跨区税源主体,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2.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户名称不一致,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3.部分银行无法直接签订,个别外地银行需运维处理的;4.电子税务局验证失败的其他情形。
无需资料(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模块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
7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特殊情况下纳税人需要作废该声明。
情况说明(作废原因、经办人签字、公章)。
8
未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开具清税证明
未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开具清税证明,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营业执照

02
发票办理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9
发票票种核定
修改离线时间。
无需资料。
10
发票验(交)旧
纳税人无法自行验(交)旧,电子底账系统能够查询到开票信息的。
发票查验单。
11
发票验(交)旧撤销
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需要撤销的验旧记录情况说明(包括发票号段、所属时间段),并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12
红字发票信息表维护
纳税人无法自行撤销红字信息表。
无需资料。
13
已实名自然人代开不动产租赁发票
纳税人已实名,且电子税务局暂无法申请。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房东身份证件;3.房屋或场地租赁合同;4.场地租赁: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证件,如两种证件均无,需上传承诺书。

03
申报纳税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1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电子税务局无法报送的特殊情形。
申报表加盖公章。
1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电子税务局无法报送的特殊情形。
申报表加盖公章。
16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电子税务局无法报送的特殊情形。
申报表加盖公章。
17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电子税务局无法报送的特殊情形。
申报表加盖公章。
18
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报告
已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报告的总机构,新设立分支机构时,在分支机构信息确认后可向总机构所在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修改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报告,增加新设立分支机构信息。
1.税务机关批准企业进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批复文件;2.新增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涉及多个分支机构请一并上传)
19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电子税务局无法报送的特殊情形。
申报表加盖公章
20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自然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业务时,无法一并网上申报印花税的。
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2.《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股权转让涉及多个自然人的,应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分别填写并以转让方、受让方各自自然人身份分别登录申请办理)
21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电子税务局无法报送的特殊情形。
申报表加盖公章。

04
个人所得税业务(ITS)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22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ITS)
特殊情况下无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备案的。
如符合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应报送:(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2) 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查验后退回)。(3) 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查验后退回)。
23
个税办税授权管理(ITS)
纳税人的实名办税人员申请在ITS系统为其添加该纳税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权限。
无需资料
24
个税代扣代缴申报密码发放(ITS)
特殊情况下无法通过法人、财务自行重置密码。
无需资料。
25
注册码发放(ITS)
自然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注册登录。
无需资料。
26
总局保留软件系统手动同步(补偿)、企业数据同步补偿(ITS)
金三核心征管与增值税税控2.0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信息同步。
无需资料。
27
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ITS)
纳税人因电脑重装系统等原因导致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的数据丢失,且前期未进行数据备份,需要获取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恢复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数据的。
无需资料。

05
跨区域涉税事项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28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作废
纳税人因填写错误等原因需要作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9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1.省外跨区域涉税事项主体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报验的,可先行尝试在电子税务局(税务端)【电子税务局(外网)用户管理】模块注册该企业,发放或重置密码后,引导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报验预缴;2.非长三角企业首次在省内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税务端)【电子税务局(外网)用户管理】模块注册该企业时提示未获取核心征管信息时,为其在金三中远程代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业务。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30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跨区域涉税事项逾期等情形无法网上反馈的。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31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
跨区域涉税事项逾期等情形无法进行网上缴销。
1.预缴地税务机关盖章的《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2.预缴完税证明;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相关信息。
32
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在合同期内未完成需要延期的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最新合同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06
社会保险费业务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33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重置
缴费人无法自主进行密码重置。
无需资料。
34
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自动关联未成功的。
含有社保、医疗等单位编号的相关资料信息。

07
其他类:

序号
业务名称或业务模块名称
适用帮办情形

帮办资料
35
增加税(费)种认定信息
纳税人新增税(费)种认定需求的,如新增增值税征收品目等。
无需资料(增加时请注意是否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若不在仅能核定临时税种)。
36
删除或终止税(费)种认定信息
已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的分支机构,可在备案成功后,申请删除或终止相关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垃圾处理费,若总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可一并终止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情况说明:需注明申请事由、由总机构汇总申报、分支机构申请终止的税费种类型,总机构加盖公章,附分支机构名单。(涉及多个分支机构在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的,可以其中一户分支机构身份登录企业微信,一并提交后一次办结)
37
其他未列明事项
根据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对部分为列明税费服务事项提出远程帮办申请,后续将有坐席人员与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沟通处理。
无需资料。

操作步骤:点击【远程帮办】(首次进入需要授权,同“互动办税”)


纳税人可以通过搜索或列表选择的方式,点击【新增远程帮办】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同时选择需要帮办主体身份。



以“增加税(费)种认定信息”为例。在远程帮办页面,选择好业务事项、帮办原因,填写事项内容,并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后,远程帮办列表中将显示您申请的帮办业务及其受理状态。状态分为受理中、办理完成、不予受理。您可以选择状态进行筛选。税务坐席人员会第一时间为纳税人办结或联系纳税人补正相关资料。




四、其他功能
安徽税务小程序:提供跳转功能,可至安徽税务小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办税日历:提供征期信息查询服务。


纳税人课堂:在安徽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纳税人可以学习最新的税收政策,可以通过筛选或者搜索的方式选择感兴趣的内容。


税费诉求一口收办:进入诉求申请列表,点击右上角【申请】进入诉求申请录入界面。默认诉求人为自然人,选择对应税务机关,录入需要反映的问题与期望,点击【提交】即可。纳税人也可点击切换按钮,切换至企业身份提交诉求申请。税务部门在接收到诉求后,会第一时间处理并反馈。




政策速递:纳税人可查看税务部门精准推送的税费优惠政策信息、风险提醒信息等。


智能咨询:提供税务总局12366平台的智能咨询。


来源:纳税服务科
初审:施明鎏
审核:周伶俐
审签:徐湛
编发:滁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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