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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单独注明改签费,改签费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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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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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8 01: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单独注明改签费,改签费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49228&idx=3&sn=e87993cbfabcc0f1ffeac5733ac948e1&chksm=8538017fb24f88691003232f170f0d7021b667ee9ee9c945d8d386c99672536abf09215e32c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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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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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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