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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本周热点|发票丢失要不要向税务机关报告(1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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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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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5 16: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赤峰税务
标题: 12366本周热点|发票丢失要不要向税务机关报告(113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OTAwNDI4NQ==&mid=2652565220&idx=2&sn=ea87ae4cd58bc411492ff1656af59eb7&chksm=f0a01bf6c7d792e076363aa801b0a2dbb7ed5ed537b7dd59a5d5f7e6991d31fc279166e1343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0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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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本周热点

01
发票丢失要不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答: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02
丢失发票是否还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答:不需要。
03
企业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还可以认证抵扣吗?
答:可以。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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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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