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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12月26日~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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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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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5 14: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港税务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12月26日~24年1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0OTQ0MQ==&mid=2247511989&idx=8&sn=d36423d92b3128107ff406bb5d21f14a&chksm=fd97f75bcae07e4d61dd712631ed92221bd3d315707f6bfc006b78ed0479bb184b3e561bc3d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03 11:46
二维码: -






一、我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已经确认了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是之后发现信息有误,还可以修改吗?如何修改?
答: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已经新增填报或者一键带入2024年度扣除信息后,又发现信息有误,可以进行更正。
一是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上方【我要查询】或者底部【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入已填报信息详情,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二是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入填报记录,在详情页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二、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准备哪些信息填报?留存哪些资料?
答:当年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时填报享受。您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相关可扣除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
报送信息: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备查资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三、纳税人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相关资料需要留存多久?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1.纳税人应当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4.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四、数电票票面显示的二维码有什么作用?
答: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描数电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的实时状态,如发票号码、价税合计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


五、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快捷开票?
答: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主要展示“数据概览”、“发票填开”、“最近开票”等功能,点击【发票填开】的“添加快捷方式”功能,弹出添加快捷方式页面。您根据实际需求对不同的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特定业务、差额、减按、项目信息、客户信息等内容进行设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则保存为快捷方式,并展示在“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功能的“发票填开”中,后续可直接点击快捷方式进入既定的发票内容页面填写发票信息;点击“取消”,则取消添加快捷方式。

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否可以修改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业务”和“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不支持修改电子税务局密码,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首页面的【找回手机号码】或登录之后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模块修改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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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贵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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