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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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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1 00: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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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30 12:1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8543&idx=4&sn=52b9620a1ac757c1f0f12bbddd52e12a&chksm=ea9dfe5bddea774debe5a963ad1a6398dfcb384d414ec83b79c9d575895e246921be6620db0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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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引导基金是指国家部级单位或央企发起设立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根据发起方的不同,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又可划分为科技部发起、国资委发起、工信部发起、发改委发起等。不同部委发起设立的引导基金,又有不同侧重的投资方向和领域,各自代表了各大部委的重点扶持方向和产业发展重点。

科技部发起引导基金,主要希望通过金融手段,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新旧动力转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国资委发起引导基金,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股权投资的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推进国企改革,深化国企结构调整。
工信部设立引导基金更多的关注与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等重点生产领域的创新与转化。先进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制造强国建设的重中之重。
2023年名录收录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25支,其中新增8支,删减1支。新增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均是2020年新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增补的国家级引导基金包括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等均在2020年前后发现有投资子基金的情况发生。此外,也有一些2014-2015年设立的国家引导基金已经进入退出期,2020年以来未见新的子基金投资,但是仍然保留在名录中,我们将持续关注早期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进入退出期后的基金进展。
名录

01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2014年,科技部、财政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2021年10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让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1]176号),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289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转化基金的支持方式,突出以创投子基金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新增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载体参与设立子基金,加强投资和孵化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调“子基金应以不低于转化基金出资额三倍且不低于子基金总额50%的资金投资于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科技成果的企业”;将“转化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调整为“转化基金理事会”;强调存续期满,转化基金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清算退出。
转化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及其他由事业单位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
转化基金与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为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子基金重点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鼓励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与转化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载体参与设立子基金,加强投资和孵化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02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于2015年9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的国家级股权投资基金,定位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共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创新创业。
2020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工信部与财政部的牵头推动下,中央财政与上海国盛、中国烟草等社会出资人共同发起成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母基金),注册资本为357.5亿元,通过投资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同时保留部分可投资金用于跟随子基金直接投资相关优质项目),使基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股权融资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量、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选择优秀管理机构负责子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重点围绕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投资业务,实现政策性目标与股东收益的有机统一。
03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5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引导基金采取社会化管理方式,2016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中金佳成、国投高科、盈富泰克三家公司,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协议,成为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经过紧张的筹备,2016年12月,中金佳成、国投高科、盈富泰克公司分别完成了基金设立工作。2017年1月,三只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进入投资运作阶段。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财政部以及建信投资、博时资本、湖北交投等其他社会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400亿元,是国内首支专注于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投资和直接投资的国家级基金。引导基金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由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公司。2017年1月10日,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召开首次合伙人大会。
-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财政部、建信投资以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178.50亿元。引导基金80%的资金将投资于从事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领域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20%资金将直接投资于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期企业。经过紧张有序的筹建工作,2016年9月,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成工商注册。2016年12月,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一批出资人的首期出资到位。
-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财政部和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等出资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基金规模为92亿元人民币。2016年12月,完成了基金设立工作。
0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经国务院批准,受国资委委托,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一期基金于2016年9月22日注册成立,股东包括诚通集团、建信投资、招商金葵、中国兵器、中国石化、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移动、中国交建、中车资本和金融街集团等10家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
国调基金总规模3500亿元,分三期募集,其中一期规模1310亿元,二期首只平行基金长三角基金规模737.5亿元,于2021年成立。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是国调基金二期第二只平行基金,注册资本315亿元,成立于2023年7月。
05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
2016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首期规模1000亿元,未来总规模将达2000亿元。这也是本轮国企改革过程中,全面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的重要战略布局。基金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联合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06
国新国同基金
国同基金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总规模1500亿元人民币。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及开展国际投资并购等提供人民币资金和专业支持,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国同基金(一期)规模700亿元人民币,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于浙江省杭州市,由中国国新、中国三峡集团、中国五矿集团等11户中央企业,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4户金融机构和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07
中央企业国创投资引导基金
2017年5月16日,总规模达1500亿元人民币的中央企业国创投资引导基金在北京创立。国创基金是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由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联合中国中车集团、国新国际、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中信信托和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首期规模1139亿元人民币。
08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2014年9月,规模为987.20亿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基金采用公司制形式,由财政部和国开金融、中国烟草、亦庄国投、中国移动、上海国盛、中国电科、紫光通信、华芯投资发起。
09
军民融合发展基金
2017年底,为落实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带动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推动军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经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国家发改委与国投集团共同牵头发起设立首支国家级的军民融合基金,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100亿元。
基金投资领域将立足中央提出的军民融合发展六大重点领域和六大新兴领域,突出军事优先、军为首要,重点支持保军类项目,依据三条主线展开投资行为:一是重点聚焦细分领域,满足军工武器装备升级需求,聚焦“民参军”重点细分领域进行参股型投资,重点关注信息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三个方向;二是关注军工体系效率提升,关注军工相关政策带来的红利释放,积极参与军工企业混改和科研院所改制;三是关注前沿核心技术,针对军工领域急需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开展相关投资。
10
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由财政部、商务部、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中央财政引导社会资金出资设立。
服贸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分三期募集。服贸基金首期基金规模100.08亿元,截至2019年1月已完成首期资金的认缴工作,并开始投资运营。
服贸基金按照“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母基金直投项目”方式运作。一是增资和新设投资于服务贸易相关领域的私募投资基金;二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直接投资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
11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建设银行建立战略合作机制,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目标,共同发起设立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并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进一步吸引社会资金,基金目标规模约3000亿元。
2019年3月19日,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成立,出资额为243.45亿元,股东包括建信人寿、中邮人寿、中国人寿、人保资本等,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财政部牵头建立了有限合伙制的农垦基金。农垦基金计划规模500亿元左右,首期规模100.0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20亿元,其他社会资本出资80亿元。
财政部表示,将加强对农垦基金运行的监督指导,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垦区企业,整合垦区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质量兴农、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13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目标规模1472.0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73.6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10年,由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制造业转型升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谊医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创兴先进制造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国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中国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14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是由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起,联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等其他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运作。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60亿元。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和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重点投资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布局的重大项目,加快培育高端制造业,促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
15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成立于2019年,基金规模500亿元,国投招商为基金管理人,包括财政部等多家股东单位。基金二期的成立将加快我国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16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由中宣部和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定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目标规模500亿元,首期已募集资金317.1亿元,2020年11月在厦门自贸区注册设立。
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围绕落实国家文化战略和规划积极发挥作用,以政府引导资金撬动,吸引各方资本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支持文化企业改制重组和并购,促进文化资源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主要投向新闻信息服务、媒体融合发展、数字化文化新业态等文化产业核心领域,以及与文化产业高度相关的旅游、体育等相关行业,支持电影等重点行业发展;支持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增强文化产业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17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成立,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发起设立,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国家出资人职责,财政部委托上海市承担绿色基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元,由中央财政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的11个省市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同时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制形式参与市场化运作。
18
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及其分工落实方案,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财政部参与发起,有关中央企业于2016年共同出资设立。
基金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作为股份公司制基金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设立由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代表组成基金战略指导委员会提供战略指导。
主要投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适当投资养老、医疗、健康等民生产业。优先考虑吸纳就业人数多、带动力强、乡村振兴效果好的项目。未来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基金投向和区域,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支持参与相对落后地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国家需要。
19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国内10家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级引导基金,2016年3月4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800亿元,归口财政部管理。
中国政企合作基金坚持“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市场化经营、专业化管理”方针,实行“合纵连横、多措并举、进退有度、持续发展”的策略,加强与中央部委、金融机构、央企以及地方政府、社会资本的合作,发挥“引导、规范、增信、增效”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兼顾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政企合作模式为主,兼顾其他模式,通过股权、债权、担保方式,采取直投以及发起设立或投资市场上的各类子基金等形式,委托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努力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并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
20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
种业基金为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而设立,是我国种业领域唯一一支由政府背景和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旨在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现代民族种业企业。总规模50-80亿元,目前规模25亿元。出资人:财政部、农发行。
21
国创母基金
国创母基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和前苏州创业投资集团(现“元禾控股”)共同发起设立。国创母基金分PE(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和VC(风险投资)母基金两个板块。PE板块名为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由国开金融为主进行管理,VC板块名为国创元禾创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30.1亿元,由苏州创投集团为主进行管理。此外,国创母基金邀请了国际知名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尚高资本参与管理。
国创母基金注册地为苏州工业园区。这支国家级母基金的发起方之一苏州创投集团是苏州工业园区下属大型股权投资集团,其资产管理规模达数百亿元,是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探索者和先行者。2006年,苏州创投与国开行合作设立和运作了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创母基金的成立,是双方多年密切合作的延续和升级。
22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成立于2018年12月24日,由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局发起,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设立,规划总规模1500亿元,首期560亿元,基金存续期10年,基金采取公司制形式,基金管理公司由惠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基金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可直接投资于军民融合产业中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优质企业或具有广阔技术应用前景的成长期、成熟期高科技企业,兼顾初创期企业以及军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也可以作为母基金发起设立或参股地方政府、其他企业设立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等。
23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是为贯彻落实军民深度融合国家战略,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创新发展基金系的建设部署成立的第一支产业发展基金。基金由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联合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的投资平台公司,以及中国人保集团、广东粤财、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于2016年8月18日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首期募集规模302亿元人民币。
24
国协一期股权投资基金
根据十八大确定的新时期改革开放发展蓝图、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及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协同做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在稳定国内经济增长的同时,高效率高质量地国际化、走出去,是中央企业在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使命。为完成该使命,中央企业需要实业和金融的结合,需要资本的支持,需要有效的风险管控,也需要国际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平台机制的支撑和保障。为此,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招商局集团的优势、核心产业,发起设立了一支总规模300.095亿元人民币的专注于投资国内外优质项目的私募股权基金——深圳市国协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成立于2017年4月,总规模1500亿元,首期规模501亿元,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重点投资于各细分行业中排名靠前的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基金主要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主题,聚焦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通过投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股份制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等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说明/释义

  • 政府引导基金实际上是一种习惯称谓,尚没有官方文件准确定义。

  • 我国的政府引导基金以2002年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成立为开端,并在之后的时间里迅猛发展。

  • 2005年,在国务院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一次出现引导基金的概念。

  • 200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共同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这也是第一次对引导基金的概念进行了详细定义。

  • 2010年,《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印发,以及在2015年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都对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其中2015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10号文)首次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义: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根据发展需要依法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共服务发展基金、住房保障发展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意见》里提到的几类基金都属于政府投资基金。

  • 2016年12月发改委发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又明确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即指那些具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 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9〕1638号)。其中对适用该通知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又明确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中央、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含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批复设立,且批复文件或其他文件中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政府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0%,其中,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

  • (二)符合《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有关规定;

  • (三)基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国家宏观管理政策;

  • (四)基金运作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 结合上述政策文件,通常把政府发起、对社会资本投资起到引导作用的基金统称为政府引导基金。这类基金不一定完全由政府出资,也会吸收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主要利用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资本投资方向,以达到招商引资、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等目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都属于政府引导基金。狭义上的引导基金主要是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本册所列政府引导基金,介于上述广义和狭义之间,只是由政府设立的,包括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投向股权投资基金而非具体项目。只投项目的政策性基金不在此列。


来源:摘自北京市基金业协会《2023政府引导基金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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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产业基金(含政府/央国资LP)模式、设立运作、重点条款、监管实务
(时间:1月5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魏老师,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多家私募股权基金和央国资产业基金长期业务顾问。在十几年的执业经验中,长期从事私募基金的设立运作、结构化设计、基金募集、尽职调查、投资策略、文本制订、交易过程监控等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医疗、高科技、教育、贸易、农业、仓储物流、房地产等,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总规模超百亿。
一、产业基金政府基金的特征、分类、模式、监管
(一)产业基金的概念、特征、分类
(二)产业基金的不同模式
1. 公司型基金/有限合伙型基金/契约型基金
2. 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
3. FOF基金/直投基金
4. 单一项目基金/盲池基金
5. 盲池基金/明池基金
6. 附转股权的债权投资基金/基金借款
7. 中央企业管理基金/中央企业参与基金
8. 结构化基金/平层基金
9. 招商型政府基金
(三)私募基金行业法规体系及最新《私募条例》要点
(四)中央企业基金的分类及央地合作新模式
(五)以政府引导基金、央国企为代表的LP占重要地位
二、产业基金的设立及运作一般规范(含政府/央国企LP)
(一)发起与设立
1. 资金来源
2. 资金形式
3. 投资领域和范围
4. 投资限制
5. 决策程序
(二)募集及备案
1. 基金募集及投资者要点
2. 基金业协会备案要点
3. 发改委备案要点
4. 发改委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要点
(三)运作和终止
1. 基金管理人(含双GP/双执伙)
2. 基金托管
3. 基金管理/管控(含关联交易)
4. 基金退出
5. 绩效评价/考核
6. 闲置资金使用
7. 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产业基金投资之重点条款解析(含政府/央国企LP)
(一)经济性条款——钱进
1. 出资顺序
2. 出资规模
3. 迟延出资的豁免
4. 扩募
(二)治理性条款——管理/控制力
1. 关键人士条款
2. 投资限制条款
3. 投资运作决策
4. 信息披露
(三)经济性条款——钱出
1. 管理费
2. 合伙企业费用
3. 收益分配
四、产业基金监管关注要点
(一)产业基金监管体系
(二)证监会/中基协行业监管关注要点
(三)产业基金财政与审计监督关注要点
(四)产业基金国有资产监管关注要点
五、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合伙型产业基金主要退出方式、争议关注要点及典型案例分析
(时间:1月5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魏老师,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多家私募股权基金和央国资产业基金长期业务顾问。
一、产业基金退出方式1——上市减持退出
(一)私募基金上市减持退出现状
(二)锁定期规则
(三)减持规则
(四)私募基金减持退出关注要点
(五)股东违规减持的2亿天价罚单案
二、产业基金退出方式2——对赌回购
(一)对赌回购条款的概念
(二)对赌主体、标的以及工具
(三)对赌回购条款的效力
(四)主要法律争议及关注要点
三、产业基金退出方式3——份额转让退出
(一)份额转让前的关注要点
(二)份额转让的程序(管理人角度)
(三)主要法律争议
(四)S基金交易平台介绍
(五)S基金案例解析及交易建议
四、合伙型产业基金争议解决退出
(一)管辖——诉讼和仲裁如何选择
(二)保全财产线索的获取方式
(三)回购纠纷案件证据的搜集及取舍策略
(四)切中要害、以打带谈
五、合伙型产业基金清算
(一)基金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的程序
(二)实物分配股票/股权程序及关注要点
六、基金管理人责任承担及风险防范
(一)管理人的信义义务
(二)管理人的投前尽职调查义务
(三)募集及适当性义务
(四)投资运作中的义务
(五)投后管理中的义务
(六)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问题
(七)基金合同延期和基金到期后管理人职责
(八)清算与投资人损失
(九)其他
七、答疑与交流
【互动交流研讨会】
强化彼此认知、问题答疑解惑、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1月5日下午16:30-17:30 )
环节一: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实操问题交流研讨(提前发会务组)
环节三:潜在合作机会发掘
第三讲、产业基金的项目投资逻辑、法律财务尽调风险研判和案例解析
(时间:1月6日上午9:00-12:00 )
·主讲嘉宾:罗老师,某央企产业资本/基金资深风控官。专注于私募股权投资、风控、合规管理、法务等工作十几年。过往参与管理的资产规模在百亿以上,有法律资深功底以及项目一线业务负责人经历,工作经历贯穿私募基金募、投、管、退、风控合规监管环节,涉及行业包括半导体、轨道交通、新能源、智能制造、新材料、教育、房地产等。
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投资逻辑透视
(一)顶层设计下的投资透视
(二)投资逻辑的整体思考
(三)细分行业投资逻辑分析
1. 半导体的投资逻辑分析
2. 汽车电子的投资逻辑分析
3. 自动驾驶赛道投资逻辑
4. 双碳领域的投资逻辑分析
5. 先进制造的投资逻辑分析
7. 数字经济+信创+工业互联网的投资逻辑分析
6. 其他
(四)央企和产业资本与地方国资、金融机构的产业基金合作
二、项目筛选考量要素实务分析及案例
(一)业务、产品及核心竞争力
1. 主要业务及产品的剖析
2. 核心竞争力的分析、来源、市场证实、常见错误
3. 典型案例
(二)技术的判断和风险点
1. 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
2. 技术风险判断路径
3. 具体分析方法
4. 典型案例
(三)商业模式的剖析
(四)商业逻辑的思考
(五)产业资本投资逻辑的不同关注点
三、财务风险控制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一)IPO问询财务问题统计分析
(二)财务尽调内容及风险分析
(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四)财务造假常见手法及案例
(五)关联交易与不合理关联交易的常见表现
(六)客户集中度风险及案例
(七)内控健全有效分析及案例
四、法律风险控制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及股权结构
(二)股权代持行为
(三)同业竞争风险防范
(四)资产状况
(五)知识产权常见问题
(六)人力资源方面
(七)公司治理问题
(八)其他常见法律问题
五、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产业基金的投资交易结构条款设计、投后管理与退出及案例分析
(时间:1月6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罗老师,某央企产业资本/基金资深风控官,专注于私募股权投资、风控、合规管理、法务等工作十几年。
一、交易结构设计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一)常见交易结构
1. 新设公司VS增资
2. 受让老股
3. 基金份额转让
4. 产业资本投资协议特殊关注要点
(二)估值问题
1. 常见估值风险
2. 热点投资案例及反思
3. 国有企业估值的特殊要求
(三)投资类协议体系分类及要点
(四)风险缓释
1. 估值调整
2. 常规风险缓释-对赌回购
3. 领售权/拖售权/强制出售权条款
(五)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二、投后管理实务要点及案例分析
(一)投后管理的发展阶段
(二)投后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常规性管理
(四)投资协议执行监督
(五)投后检查与访谈
(六)风险监测与预警
(七)投后管理常见搭建方式
三、投后赋能实务要点及案例探讨
(一)赋能难点和探讨
(二)投后赋能主要内容
(三)不同投资阶段的赋能侧重
(四)增值服务能力来源——投资机构
(五)增值服务能力来源——从业人员
(六)搭建思路
(七)赋能公司治理
(八)小结:有所为有所不为
四、项目退出路径选择、实操要点及案例分析
(一)退出的考量因素
(二)不同投资策略的退出策略
(三)五种退出路径及比较
(四)不同退出路径收益比较
(五)IPO退出:板块选择、现状、锁定期、减持
(六)并购退出/股转退出:难点、要点、时机
(七)广义S基金:接续基金、S交易要点及时机
(八)风险项目处置:谈判方案、僵局处理、诉讼仲裁
(九)基金清算要点
五、答疑与交流
第五/六讲、国资产业基金运作投资策略及投资并购案例分析
(时间:1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张老师,深圳远致富海投资投资总监、某产业基金负责人,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擅长股权投资和上市公司并购。
一、国资产业基金的运作逻辑和投资策略分析及案例
二、国资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三、产业基金股权投资案例与对标上市公司分析
四、产业基金二级市场投资理念方法及投资案例
五、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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